《汉书.陈遵传》:“初,遵为河南太守,而弟级为荆州牧,当之官,俱过长安富人故淮阳王外家左氏饮食作乐。后司直陈崇闻之,劾奏‘遵兄弟……过寡妇左阿君置酒歌讴,遵起舞跳梁,顿仆坐上,暮因留宿,为侍婢扶卧。遵
源见“董奉杏成林”。指隐士修德,济世助人。宋王安石《移桃花示俞秀老》诗:“仙人爱杏令虎守,百年终属樵苏手。”
从:通“纵”。放纵。逾:超越。矩:规矩。这里指周礼的规范。 心里怎样想就怎样做,都不会超出周礼的规范。 形容人的修养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语出《论语.为政》:“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
同“啮指之思”。噬,啮咬。王闿运《皇朝追赠总督衔文节常公神道碑》:“迁安徽按察使,到未期月,以母疾告归终养。噬指方归,求医已迫。”【词语噬指】 汉语大词典:噬指
《参同契》上:“鱼目岂为珠,蓬蒿不成槚。”后因以“鱼目混珠”比喻以假乱真。《玉娇梨》十二回:“唯门生以鱼目混珠,有辱宗师藻鉴。”主谓 鱼眼睛混杂在珍珠里。比喻以假充真。语本《参同契》上:“鱼目岂为珠,
《汉书.朱博传》:“(成帝)以御史大夫何武为大司空,“……是时御史府吏舍百余区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乌去不来者数月,长老异之。(唐.颜师古注:“史
见“各从其志”。
《礼记.礼器》:“礼也者,犹体也。体不备,君子谓之不成人。”后称没有出息为“不成人”。《晋书.凉武昭王李玄盛传》:“古今成败,不可不知,退朝之暇,念观典籍,面墙而立,不成人也。”也指行为恶劣的人。《西
晋时楚王司马玮与杨骏专权,诏书悉出其手,民谣讥之。《晋书.五行志》:“其时又有童谣曰:‘二月末,三月初,荆笔杨板行诏书,宫中大马几作驴。’”荆,指楚王;杨,指杨骏;宫中大马,指晋惠帝司马衷。板:诏板,
源见“王霸惭”。形容生活清贫,愧对别人。清程先贞《暮春雨后遣怀》诗:“妇拙怜司马,儿痴愧令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