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魏公子列传》载:战国时赵处士毛公与薛公相友善。毛公藏于博徒,薛公藏于卖浆家。魏公子信陵君客赵,闻二人名,折节从之游。后秦兵攻魏,信陵君不归,二人力劝其归救魏国,终于大破秦军。后以“毛薛”泛指有
源见“郢匠挥斤”。指高超的技艺。宋孙觌《蜀妇新寡从何纯中读左氏戏呈纯中》诗:“朱弦久零落,鸾胶续其断……一挥斫鼻斤,便举齐眉案。”
同“原宪室”。清钱谦益《崇祯十一年九月十五日谒孔林越翼日谒先圣庙恭述一百韵》:“原室惟环堵,颜瓢可乐饥。”
《新唐书.百官志二》:“其后复置起居舍人,分侍左右,秉笔随宰相入殿。若仗在紫宸内阁,则夹香案分立殿下,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笔,皆即坳处,时号螭头。”因以“螭头载笔”表示史官侍值。明张居正《议处史职疏》:
《诗.秦风.渭阳》:“我送舅氏,曰至渭阳。”朱熹集传:“舅氏,秦康公之舅,晋公子 重耳也。出亡在外,穆公召而纳之。时康公为太子,送之渭阳而作此诗。”后以“渭阳”表示甥舅情谊的典实。《后汉书.马防传》:
源见“投梭折齿”。指惩罚轻薄不规之举。宋苏轼《百步洪》诗之二:“佳人未肯回秋波,幼舆(谢鲲字)欲语防飞梭。”【词语飞梭】 汉语大词典:飞梭
身躯、四肢、毛发、皮肤这些从父母那里继承下来的东西,不敢随便毁伤。 古人认为这是子女所应遵循的孝道。语出《孝经.开宗明义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邢昺疏:“身谓躬也,体谓肢也
《列子.汤问》:“蒲且(音jū)子之弋也,弱弓纤缴,乘风振之,连双鸧于青云之际。”《淮南子.览冥训》:“故蒲且子之连鸟于百仞之上,而詹何之鹜鱼于大渊之中,此皆得清净之道,太浩之和也。”蒲且子是古代楚国
明知道不是好伙伴,但在紧急的情况下暂且跟随他去。 表示对人对事并不满意,但在急遽无奈中还是做了妥协和让步。语出《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两口儿且是说得着。正是:明知不是伴,事急且相随。”明.许自
罔:欺骗。 君子可被用合乎人情的方法所蒙哄,却不能被违反道理的诡诈所欺骗。语出《孟子.万章上》:“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