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历史典故>萧规曹随

萧规曹随

指萧何为汉丞相时所规定之法令制度,曹参继任汉丞相时,就按照这些既定政策治理天下。后以此典比喻按照前人的成规办事。曹参(?——前190年),沛(今江苏沛县)人,曾为沛县狱吏。秦末从刘邦起义,屡立战功。汉朝建立,封平阳(今山西临汾市西南)侯,曾任齐相九年。协助高祖平定陈豨(xī希)、英布等异姓诸侯王。在齐时采用盖公提出的黄、老之术“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齐国百姓安居乐业,大称贤相。萧何死,曹参代替萧何做了汉朝的相国,办事没有什么变更,完全遵循萧何制定之法令。汉惠帝奇怪曹相国不理政事,曹参脱下帽子谢罪说:“请陛下自己仔细思考一下:您圣明英武比汉高祖皇帝谁强?”汉惠帝说:“我怎么敢比先帝呀?”曹参说:“陛下看我的才能与萧何比较哪个高明?”汉惠帝说:“您似乎不及萧何。”曹参说:“陛下说对了。况且汉高祖皇帝与萧何平定天下,法令已经明确无误,现在陛下垂衣拱手治理天下,我们一班朝臣谨守各自的职位,遵守原有法度而不改变,不也就可以了吗?”汉惠帝说:“好,您休息去吧!”百姓歌颂曹参说:“萧何制定之法度,明白画一;曹参接替他,遵守而不改变。执行他清静无为的政策,老百姓因而安宁一统不乱。”后以此典比喻按照前人的成规办事。

【出典】:

史记》卷54《曹相国世家》第2029、2030、2031页:“参代何为相国(春秋、战国所设百官之长。秦、汉后为辅佐皇帝最高官职,综理全国政务。西汉初称相国,后改称丞相,与太尉、御史大夫合称三公),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规章制度)。”“惠帝怪相国不治事,”“参免冠谢曰:‘陛下自察圣武孰与高帝?’上曰:‘朕乃安敢望先帝乎!’曰:‘陛下观臣能孰与萧何贤?’上曰:‘君似不及也。’参曰:‘陛下言之是也。且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垂衣拱手,意可无为而治),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惠帝曰:‘善。君休矣!’”“百姓歌之曰:‘萧何为法,顜(jiǎng讲,平直明确)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行)其清净,民以宁一。’”

【例句】:

汉·扬雄《解嘲》:“夫萧规曹随,留侯画策,陈平出奇,功若泰山,响若坻隤。”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一二二绍兴八年九月:“经久之制,不可轻议,古者利不百不变法,卿等宜以萧规曹随为心,何忧不治。”


其他 萧、曹,萧何、曹参两人,都是汉高祖刘邦的开国大臣,西汉初,先后为相。曹参继萧何后为相,对萧何创立的一套规章制度,遵循不改。语本《史记·曹相国世家》:“参代何为汉相国,举事无所变,一遵萧何约束。”后用以比喻按照前人成规办事。汉·扬雄《法言·渊骞》:“萧也规,曹亦随。”李轨注:“萧何规创于前如一,曹参奉随王后不失。”明·张居正《答宣大王巡抚言蓟边要务》:“~,必获同心之济。”△多用于保守方面。→因循守旧 ↔朝令夕改 标新立异革故鼎新


【词语萧规曹随】  成语:萧规曹随汉语词典:萧规曹随

猜你喜欢

  • 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用公正来回答怨恨,用恩德来酬报恩德。 旧指为人既要重恩德,又要讲原则。语出《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警世通言.苏知县罗衫再合》:“又将白

  • 风雩咏归

    《论语.先进》:孔子要几位弟子陈述各自的志趣,子路、冉有、公西华说后问到曾皙(xī),“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

  • 隼集陈庭

    《国语.鲁语下》:“仲尼在陈,有隼集於陈侯之庭而死,楛矢贯之,石努其长尺有咫。陈惠公使人以隼如仲尼之馆问之。仲尼曰:‘隼之来也远矣!此肃慎氏之矢也。昔武王克商,通道於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

  • 吹箫逐凤皇

    源见“乘鸾”。喻成仙。唐长孙无忌《新曲》之二:“长愿今宵奉颜色,不爱吹箫逐凤皇。”

  • 柔茹刚吐

    柔的吃下去,刚的吐出来,比喻欺弱避强,欺善怕恶。茹:食。《诗.大雅.烝民》:“人亦有言,柔则茹之。刚则吐之。维仲山甫,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强御。”宋代朱熹《集传》:“不茹柔,故不侮矜寡;

  • 析圭儋爵

    《文选.扬雄〈解嘲〉》:“析人之珪,儋人之爵。”张铣注:“言当分人君之珪,以为上列之诸侯,荷人君之重爵。”后因以“析圭儋爵”谓任官受爵。明宋濂《叶秀发传赞》:“当金人陷蕲,士大夫析圭儋爵者,或纳款卖降

  • 鹤满令威家

    源见“辽东鹤”。形容大雪降临。唐李商隐《喜雪》诗:“鹅归逸少宅,鹤满令威家。”

  • 吊不劳白鹤

    源见“吊鹤”。谓无须吊丧。唐寒山《庄子说送终》诗:“死将喂青蝇,吊不劳白鹤。”

  • 太公渔渭

    同“太公钓”。元刘敏中《浣溪沙.贺石仲璋侍御父年八十五》词:“年过太公渔渭日,官如郑武相周时。”

  • 暗箭伤人

    《左传.隐公十一年》:“夏,公会郑伯(郑庄公)于郲(地名,《春秋》隐十一年作时来,《公羊传》作祁黎,地在今河南郑州市西北),谋伐许(春秋时中原地区小国名,周时建国,姜姓,后被楚所灭)。郑伯将伐许,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