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府
明洪武七年(1374)改中立府置,直隶南京。治所在凤阳县(今安徽凤阳县)。辖境相当今安徽天长、定远、霍邱以北地区。因府在明代为皇室先世陵墓所在,建为中都。清属安徽省。1912年废。
明洪武二年(1369年)以凤阳为帝乡,建为中都。六年改临濠府为中立府,次年又改中立府为凤阳府。治凤阳县(今属安徽)。辖境相当今安徽省天长、定远、霍邱等市县以北地区及江苏省盱眙、泗洪等县地。清康熙六年(1667年)属安徽省。雍正后辖境缩小。1912年废。
明洪武七年(1374)改中立府置,直隶南京。治所在凤阳县(今安徽凤阳县)。辖境相当今安徽天长、定远、霍邱以北地区。因府在明代为皇室先世陵墓所在,建为中都。清属安徽省。1912年废。
明洪武二年(1369年)以凤阳为帝乡,建为中都。六年改临濠府为中立府,次年又改中立府为凤阳府。治凤阳县(今属安徽)。辖境相当今安徽省天长、定远、霍邱等市县以北地区及江苏省盱眙、泗洪等县地。清康熙六年(1667年)属安徽省。雍正后辖境缩小。1912年废。
①在今山西昔阳县东南。《方舆纪要》卷40乐平县“石梯山”条下:“白岩山在县东南八十里,下有杨赵水,北流合沾水。其麓据马岭隘口,接直隶邢台县界,五代末为河东守险之地。”②在今山西黎城县东北二十五里。《寰
1926年析南昌县城区置,属江西省。治所即今江西南昌市。1932年废。1935年复置。在江西省北部、赣江下游,东北临鄱阳湖。省人民政府驻地。面积 7402 平方千米(市辖区617平方千米)。人口450
在今江西大余县南。《方舆纪要》卷88大庾县:水南城“在(大庾)城南隔江,与郡城夹江而峙,民居稠密,倍于郡城。嘉靖四十年创筑,周二里有奇。其北滨江为水门,横亘三百五十七丈有奇,城南门曰梅山门,以门外即梅
即今广东和平县西北之和平河。《明史·地理志》连平州和平县:“西北有浰头山,三浰水出焉,亦名和平水。”《方舆纪要》卷103惠州府和平县:三浰水“在县北三十里。其源一出龙南县之牛冈,一出九连山,水流屈曲,
一名则拉宗。又作则冈宗。即今西藏林芝县西南嘎玛。《清一统志·西藏》卫地诸城:则布拉冈城“在喇萨东南八百七十里”。
1943年由兴安东、西、南、北四省合并设置,驻王爷庙(今内蒙古乌兰浩特市)。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废。
唐武德四年 (621) 置,属南晋州。治所在今湖北黄梅县境。八年 (625) 废。
①亦名清溪江。在今湖南东安县南。《元丰九域志》卷6东安县:“有大小阳江。”《清一统志·永州府一》:大阳江“源出县西舜峰万山间,亦曰阳江,奔汛东注,合众水径县城(今紫溪市镇)南,又东流四十余里入湘”。②
在今西藏乃东县南。相传公元7世纪时,由松赞干布主持建造。18世纪初叶蒙古准噶尔部侵犹西藏时,寺内大量文物被毁。十三世达赖曾重修此寺。“昌珠” 藏语意为鹞子和龙。1961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西
南朝梁、陈间置,属南合州。治所在今广东雷州市境。隋大业初废入海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