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崎湖
即南湖。在今安徽宣州市东北四十里,东接郎溪县界。《明史·地理志》 建平县: “又有南崎湖,亦谓之南湖,与宣城县界,流入丹阳湖。” 《清一统志·宁国府一》: 南崎湖 “在宣城县东北四十里,其北为北崎湖,今总谓之南湖。周四十余里。受广德、建平诸水,由绥溪来。宣之东境诸水,并泻入焉。下流注于句溪”。
古湖名。又称南埼湖、南湖。即今安徽省宣城市东北南漪湖,其北为北崎湖,总称南湖。周围四十里,广德、郎溪及宣城东境诸水均注入此湖。
即南湖。在今安徽宣州市东北四十里,东接郎溪县界。《明史·地理志》 建平县: “又有南崎湖,亦谓之南湖,与宣城县界,流入丹阳湖。” 《清一统志·宁国府一》: 南崎湖 “在宣城县东北四十里,其北为北崎湖,今总谓之南湖。周四十余里。受广德、建平诸水,由绥溪来。宣之东境诸水,并泻入焉。下流注于句溪”。
古湖名。又称南埼湖、南湖。即今安徽省宣城市东北南漪湖,其北为北崎湖,总称南湖。周围四十里,广德、郎溪及宣城东境诸水均注入此湖。
①隋开皇十六年(596)置,治所在合水县(唐改名安化,今甘肃庆阳县)。《元和志》卷3庆州:“(隋)割宁州归德县置庆州,立嘉名也。”辖境相当今甘肃西峰、庆阳、环县、合水、华池等市县及陕西志丹县西部。大业
北魏孝昌三年 (527) 置,属汝北郡。治所在今河南汝州市。后改为汝原县。古县名。北魏初置,治今河南省汝州市。属汝北郡。北齐先后为汝北郡、汝阴郡治。后改名汝原县。
①古 “九州” 之一。《尚书·禹贡》: “荆及衡阳惟荆州。” 《尔雅·释地》: “汉南曰荆州。” 《周礼·职方》: “正南曰荆州。” “荆” 指荆山 (今湖北南漳县西); “衡” 指衡山,《汉书·地理
在今湖南永州市东八十里。《方舆胜览》卷25永州: 秦驰道 “阔五丈余,类今之河道。两岸如削,夷险一致。始皇命天下修道,以备游幸,即此也”。
三国魏改杨县为侯国,属平阳郡。治所在今山西洪洞县东南十五里范村东古城址。西晋复为杨县。
即今四川巴塘县南苏哇龙。清雍正七年(1729)置上苏阿土百户。
即邲。在今河南荥阳市东北。《吕氏春秋·至忠篇》:“荆兴师,战于两棠,大胜晋。”孙蜀丞《左宦漫录》两棠考:“两棠,即邲地也。”
即今甘肃文县北羊汤河,为白水支流。《水经·羌水注》: 羊汤水 “出西北阴平北界汤溪,东南径北部城北,又东南径五部城南,东南右合羌水”。《清一统志·阶州》: “ 《县志》 有五渡河,在县北七十里。源出洋
清乾隆四十一年 (1776) 于美诺寨置,属四川省。治所在今四川小金县。四十八年 (1783) 改为懋功屯务厅。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置,治今四川省小金县。四十八年改懋功屯务厅。
南宋初州守马彦先筑,在今江西吉水县东北二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