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薑) 山村
即今浙江鄞县南姜山镇。清光绪《鄞县志》 卷2 《市镇》 引 《乾道图经》 称: 宋代县南有姜山里、姜山村。并载: 姜山村 “距城二十五里”。
即今浙江鄞县南姜山镇。清光绪《鄞县志》 卷2 《市镇》 引 《乾道图经》 称: 宋代县南有姜山里、姜山村。并载: 姜山村 “距城二十五里”。
在今浙江磐安县南十四里翠峰寺。元置孝义巡司于此。明洪武七年(1374)改置镇守百户,后废。
又名红子店。即今河北平山县西洪子店。《清一统志· 正定府二》: 洪子店巡司 “在平山县西北十里,为山西五台、盂县要路。本朝雍正十二年设巡司驻此”。1946年晋察冀边区置建屏县治此。
即松滋县。西晋置,治所在今安徽霍邱县东十五里。《清一统志·颍州府》: “松兹故城在霍邱县东十五里。”古县名。西汉置,治今安徽省宿松县东北。属庐江郡。东汉废。
北宋大观三年 (1109) 置,属纯州。在今四川叙永县北八十里。宣和三年 (1121) 改为砦。
元至元十一年 (1274) 置,治所在鄂州 (今湖北武汉市武昌)。十四年 (1277) 改为湖北道宣慰司,并入潭州行中书省。元至正十一年(1351年)置,治鄂州(今湖北武汉市武昌区)。辖境相当今湖北省
①湘江支流。在今湖南望城县北。《水经·湘水注》:“沩水出益阳县马头山,东径新阳县南,晋太康元年改曰新康矣。沩水又东入临湘县,历沩口戍,东南注湘水。”《清一统志·长沙府一》 引《寰宇记》称,沩水出大沩山
亦作大瓦丹屯。清置,属三姓副都统。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东北。光绪《吉林通志》卷17屯镇:“正东距(三姓)城六十三里大瓦丹屯。”即此。
明洪武年间置,在今江西遂川县城东。《方舆纪要》卷87吉安府“附见”:龙泉守御百户所“在(龙泉)县治东。洪武七年置,三十二年革。永乐二年复置,隶赣州卫左千户所”。
北宋置,属衡阳县。即今湖南衡南县东泉溪镇。(1)古镇名。北宋时置,即今湖南省衡阳市东泉溪市。(2)今镇名。(1)在浙江省武义县东北部。面积87.2平方千米。人口2万。镇人民政府驻泉溪,人口2210。以
在今河北蔚州东北七十里。《方舆纪要》 卷44蔚州: 鸳鸯口 “近壶流河。两山相峙,状如鸳鸯。路通保安右卫。永乐十三年置巡司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