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昌县
1925年改宝昌设治局置,属察哈尔特别区兴和道。治所即今内蒙古太仆寺旗驻地宝昌镇。1928年属察哈尔省。1948年与沽源县合并为宝源县,1950年复设宝昌县。1956年撤销宝昌县,并入太仆寺左旗 (改设太仆寺旗)。
旧县名。1925年由宝昌招垦设治局升县,治宝昌城(今内蒙古太仆寺旗驻地宝昌镇)。1935年裁撤,与沽源县合并,设置宝源县。1950年又由宝源县分出,复置宝昌县。仍驻宝昌城。原属察哈尔省,1950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56年撤销,并入太仆寺、正蓝、正镶白三旗。
1925年改宝昌设治局置,属察哈尔特别区兴和道。治所即今内蒙古太仆寺旗驻地宝昌镇。1928年属察哈尔省。1948年与沽源县合并为宝源县,1950年复设宝昌县。1956年撤销宝昌县,并入太仆寺左旗 (改设太仆寺旗)。
旧县名。1925年由宝昌招垦设治局升县,治宝昌城(今内蒙古太仆寺旗驻地宝昌镇)。1935年裁撤,与沽源县合并,设置宝源县。1950年又由宝源县分出,复置宝昌县。仍驻宝昌城。原属察哈尔省,1950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56年撤销,并入太仆寺、正蓝、正镶白三旗。
春秋时齐地。在今山东南部。《左传》: 哀公十年 (前485),“公会吴子、邾子、郯子伐齐南鄙,师于鄎”。即此。
又名同戈、铜锅、同过、洞过。即今山西寿阳县南、榆次市东潇河。源出昔阳县西南陡泉山,西流经寿阳、榆次、清徐、太原市界入汾水。《水经·洞涡水》: “洞过水出沾县北山,西过榆次县南,又西到晋阳县南,西入于汾
即今湖南辰溪县东南七十六里黄溪口镇。清置巡司于此。在湖南省辰溪县东南部、沅江东岸。面积61.3平方千米。人口1.7万。镇人民政府驻黄溪口,人口2000。以地处黄溪入沅江处得名。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
东汉以后对西汉时黄河自濮阳以下故道的俗称。因改徙于王莽时,故名。故道自今河南濮阳市西南折北流经南乐县西,又东北经河北大名县、馆陶县东,折东经山东聊城市、茌平县北,又折北经高唐县东、平原县西,再由德州市
金置,属交河县。在今河北泊头市境内。
①北魏改平原郡为东平原郡,治所在梁邹城(今山东邹平县东北)。辖境相当今山东邹平、高青等县地。北齐并入广川郡(改名东平原郡)。②北齐改广川郡置,治所在武强县(今山东邹平县东长山镇)。辖境相当今山东淄博、
在今浙江象山县东。《方舆纪要》 卷92象山县: 青门港 “在县西 (应系 ‘东’ 之误) 爵溪所东南。有山回抱,可以避风”。
明洪武十二年 (1379) 置,后属叠溪千户所。在今四川茂县西北较场乡西南。《明史·地理志》 叠溪所: “西有叠溪桥关。”
又作邦金。在今西藏南部,门隅地区达旺西北。藏语意为大草坪。邦金地区有六定:郭尔定、萨克定、麦定、伦布定、拉则喀曼定、木曲定(定为门隅地区的一级行政区划)。原隶属于西藏地方政府管辖,1951年被印度政府
即清海镇、清海军城。在今新疆沙湾县东。《资治通鉴》: 唐咸通七年 (866) 二月,“归义节度张义潮奏: 北庭回鹘固俊克西州、北庭、轮台、清镇等城”。胡三省注: “北庭都护府西七百里有清海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