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王坝
即今贵州遵义县东南张王乡。《方舆纪要》卷70遵义府遵义县:“张王坝在府东南百里,黔帅李应祥败杨应龙之兵,屯张王坝。”即此。
即今贵州省遵义县东南张王坝。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征播州杨应龙,贵州总兵李应祥乘胜追至张王坝,即此。
即今贵州遵义县东南张王乡。《方舆纪要》卷70遵义府遵义县:“张王坝在府东南百里,黔帅李应祥败杨应龙之兵,屯张王坝。”即此。
即今贵州省遵义县东南张王坝。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征播州杨应龙,贵州总兵李应祥乘胜追至张王坝,即此。
亦作赤金蒙古卫。明永乐八年(1410)升赤斤蒙古千户所置,治所即今甘肃玉门市西北赤金镇。后废。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复置赤斤卫,雍正四年(1726)裁。又作赤金卫、赤金蒙古卫。明永乐二年(1404
①秦始皇二年 (前245) 置,属颍川郡。治所即今河南尉氏县。西汉属陈留郡。西晋属陈留国。西晋末属陈留郡。北魏兴安元年 (452) 废。太安三年 (457) 复置。东魏天平元年 (534) 改属开封郡
北宋置,属诚州。在今贵州锦屏县东南铜鼓乡。《宋史·蛮夷传》: 元丰三年 (1080),湖南转运判官赵扬 “言上江、多星、铜鼓、羊镇、潭溪、上和、上诚、天村、大田等团并至诚州城下贸易,可渐招抚”。即此。
清雍正五年 (1727) 改南笼厅置,属贵州省。治所即今贵州安龙县。辖境相当今贵州南、北盘江之间地。嘉庆二年 (1797) 改为兴义府。清雍正五年(1727年)升南笼厅置,治今贵州省安龙县。辖境相当今
或作不著何、屠何。在今辽宁锦州市西北。《逸周书·王会》:“北方台正东……不屠何青熊。”孔注:“不屠何亦东北夷也。”
在今台湾省澎湖县北,渔翁岛与白沙岛之间。清蒋毓英《台湾府志》卷3:大仓屿“澎民罕到,只一圹土耳”。今有大仓村。
在今山西左权县东南。《寰宇记》卷44辽山县:“千亩原在县东南三十二里,地方千亩,平原膏腴,人赖其利。”
明嘉靖五年(1526)置,属固原卫。即今宁夏同心县东北下马关镇。清同治十二年(1873)于此置平远县。
清嘉庆元年(1796)改瓦寺安抚司置,属茂州直隶州。治所在今四川汶川县西南玉龙乡西北涂禹山。民国改土归流。
北魏太和中置,治所在安德县(今山东平原县东北)。辖境相当今山东德州、陵县、平原等市县地。隋开皇三年(583)废。北魏太和中置,治安德县(今山东陵县东南)。辖境相当今山东省平原、陵县、德州等县市。寻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