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台谷水
在今山西天镇县西南。《水经·㶟水注》:托台谷水“上承神泉于苇壁北,东径阳门山南托台谷,谓之托台水,汲引泉溪,浑涛东注,行者间十余渡,东径三会城南,又东径托台亭北,又东北径马头亭北,东北注雁门水”。
在今山西天镇县西南。《水经·㶟水注》:托台谷水“上承神泉于苇壁北,东径阳门山南托台谷,谓之托台水,汲引泉溪,浑涛东注,行者间十余渡,东径三会城南,又东径托台亭北,又东北径马头亭北,东北注雁门水”。
又称姜家庄。即今山东烟台市东南姜格庄镇。旧属牟平县。民国 《牟平县志》 卷3: 姜革庄集“在县 (治今宁海镇) 东四十五里” 姜革镇。
在今河南遂平县北五里。《方舆纪要》卷50遂平县:石洋河“源出黑龙潭, 东流入汝水。明朝天启中,县令胡三省于县东七里疏石洋河,南入沙河,引水周灌,谓之新河,俗呼为玉带水”。
①即今江苏吴县东斜塘乡。清光绪 《江苏全省舆图》 元和县记: “城东有外跨塘、斜塘等镇。”②即今浙江嘉善县北二十二里西塘镇。明正德《嘉善县志》 卷5: “以地势言则曰斜塘,以地言则曰西塘。” 《方舆纪
隋开皇元年(581)改乌突郡置,治所在太和县(今山西临县西南)。三年(583)废。隋开皇元年(581年)改乌突郡置,治太和县(今山西临县西)。辖境相当今山西省临县一带。三年废。
即今江西吉安县南高塘乡。清光绪《庐陵县志》 卷3: 高塘市“在县西 (南) 三十里”。
即今吉林省吉林市西北孤店镇。《吉林乡土志》: “当初原系荒甸,并无居民。自清末吉长路开工时,有商人在该地建筑草房数间,开设旅店,以寓往来客商。当时附近除此店外,别无人家,故名之曰孤店子。”
又名审婆堡。即今河北武邑县东二十五里审坡镇。明嘉靖间筑堡于此。
即今福建福清市东南龙田镇。《明通鉴》:嘉靖四十一年(1562),“参将戚继光统浙江兵乘胜至福清,捣败牛田贼,覆其巢”,即此。即今福建省福清市东南龙田镇。《明通鉴》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参将戚继
秦始皇时置,与长官同名,因掌治京师,不称郡。治所在咸阳县(今陕西咸阳市东北窑店镇北)。辖境相当今陕西关中平原。西汉景帝二年(前155)分为左、右内史。武帝时改为京兆尹、左冯翊和右扶风,合称三辅。秦置,
1944年置,属砚山县。即今云南砚山县东北阿猛镇。元代维摩州治此。在云南省砚山县东部。面积207.2平方千米。人口2.3万。镇人民政府驻阿猛,人口 6600。原为彝族阿母部驻地,习称阿母,转为阿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