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门县
唐永泰元年 (765) 置,属歙州。治所在今安徽祁门县西。《元和志》 卷28祁门县: “本古昌门地,汉黝县之南境,永泰元年草贼方清于此伪置昌门县,以为守备。” 二年 (766) 改为祁门县。
唐永泰元年 (765) 置,属歙州。治所在今安徽祁门县西。《元和志》 卷28祁门县: “本古昌门地,汉黝县之南境,永泰元年草贼方清于此伪置昌门县,以为守备。” 二年 (766) 改为祁门县。
俗称喀尔喀札萨克旗。清雍正三年(1725) 设,属喀尔喀部。在今青海共和县西沙珠玉河北岸。后迁今青海刚察县西北。
在今新疆北部额尔齐流域。为唐北庭都护府辖地。
西魏置,治所在覆津县(今甘肃武都县东)。北周废。
明代以今山西境内沿内长城之雁门关、宁武关、偏头关为外三关,以与今河北境内沿内长城之居庸关、倒马关、紫荆关为内三关相对。见“三关(2)”。
南宋淳熙四年 (1177) 升崇庆军置,治所在晋源县 (今四川崇州市)。辖境相当今四川崇州、新津等市县地。元至元二十年 (1283) 改为崇庆州。南宋绍兴十四年(1144年)以高宗潜藩,升蜀州为崇庆军
即今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南之南定镇。胶济铁路罗家庄支线经此。
即今广东曲江县南大坑口镇。粤汉铁路经此。清光绪《广东舆地全图》:英德县北有大坑口汛。
1917年析太仆寺左右翼牧群及察哈尔镶白、正蓝二旗各一部分地置,属察哈尔特别区兴和道。治所在今内蒙古太仆寺旗驻地宝昌镇。1925年改为宝昌县。
①在今山东郯城县东北十里。《清一统志·沂州府一》: 禹王台,“ 《县志》: 世传神禹治水时,凿马陵山,引沭水归海,筑台于此,以镇水势”。明正德间,台渐圮,嗣后沭水泛涨而西,县城屡被冲决。清康熙间,始筑
在今上海市崇明县东北部。《方舆纪要》卷24太仓州崇明县 “清潭港” 条下: 虾港 “俗传宋高宗南渡至此,有大虾二,涌水挟船出海,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