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门河
亦名蕃人河、老鹳河。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宋《景定建康志》卷19“芦门河”条引石迈《古迹编》云:“芦门河在芦门漾之侧,建炎间始开,以通真州,亦名蕃人河,合黄天荡南,王谏议芦场内是其处。按此河以蕃名,而不述其所以名意,汪内翰所谓敌开两河,则此河与新河皆敌所开者,否则无以因以蕃名也。”
亦名蕃人河、老鹳河。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宋《景定建康志》卷19“芦门河”条引石迈《古迹编》云:“芦门河在芦门漾之侧,建炎间始开,以通真州,亦名蕃人河,合黄天荡南,王谏议芦场内是其处。按此河以蕃名,而不述其所以名意,汪内翰所谓敌开两河,则此河与新河皆敌所开者,否则无以因以蕃名也。”
①在今河北涿鹿县西南。 《水经· 㶟水注》: 协阳关水 “东北流历笄头山,阚骃曰,笄头山在潘城南,即是山也”。②即崆峒山。今宁夏南部、甘肃东南之六盘山。《元和志》 卷3平高县: “笄头山
即今云南弥勒县西南盘江东岸拉里黑村。滇越铁路经此。
1912年于化林坪置,属康安道。治所在今四川泸定县东南兴隆镇东化林。1914年废入泸定县。
西魏改南上洛郡置,治所在丰利县(今陕西白河县南)。北周废。西魏改南上洛郡置,治丰利县(今陕西白河县南)。辖境约相当今陕西省白河、平利二县地。北周废。
北宋熙宁七年 (1074) 置,属鄂州。在今湖北武汉市武昌城区。元废。北宋熙宁七年(1074年)置,在今湖北省武汉市武昌。铸铜钱。
①西汉置,属齐郡。治所即今山东临朐县。《元和志》 卷10临朐县: “东有朐山,因以为名。”三国魏属东莞郡。南朝宋省。隋大业二年(606) 改逢山县复置,属北海郡。唐属青州。金属益都府。蒙古至元三年 (
在今湖南桃源县西南。《方舆纪要》卷80桃源县“沅江”条下:“又县南百里有小敷溪,源出县南百余里丫柱山,亦入于沅江。”
即今湖南长沙县东北春华镇。《清一统志·长沙府二》 “榔梨市” 条下: “春华市在县东北六十里。”
在今河北迁安县东北二十八里,东近卢龙县界。《方舆纪要》卷17迁安县:万军城“山岩突起,顶有土城,周围二百余步,中有将台遗址,相传唐太宗征高丽尝驻军于此。今名帐房山”。
在今湖南汉寿县西北。系沅水别派。南宋绍兴年间,杨么农民军大将夏诚、刘冲分据两岸立寨。宋熊克撰《中兴小纪》卷13:“诚寨南据芷江,东北阻湖,惟西有陆路,又设重城濠,及陷马坑;冲寨北据芷江,东西南皆阻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