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河堡
明置,属定辽右卫。即今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南草河城镇。《方舆纪要》 卷37辽东都司 “甜水堡” 条下: “又南八十里曰草河堡。” 民国 《奉天通志》 卷82凤城县: “草河自本溪东南流至县治北一百二十里草河城村西入境,村为明草河堡故址。”
明置,属定辽右卫。即今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南草河城镇。《方舆纪要》 卷37辽东都司 “甜水堡” 条下: “又南八十里曰草河堡。” 民国 《奉天通志》 卷82凤城县: “草河自本溪东南流至县治北一百二十里草河城村西入境,村为明草河堡故址。”
西汉置,属桂阳郡。治所在今广东英德市东翁水北。《元和志》 卷34浈阳县: “在浈水之阳,因名。” 三国吴改属始兴郡。南朝宋泰始三年 (467)改为贞阳县,南齐仍称浈阳”。隋开皇十年 (590) 又改贞
唐武德五年 (622) 置,治所在立山县(今广西蒙山县东南二十里蒙江南岸)。辖境相当今广西蒙山县地。贞观八年 (631) 改为蒙州。唐武德五年(622年)置,治立山县(今广西蒙山县东南蒙江南岸)。辖境
亦名古城。清乾隆四十年(1775)筑,在今新疆奇台县西南五里许。同治间毁于兵,改建于今奇台县治。光绪十五年(1889)徙奇台县于此。
即今西藏尼玛县西南当惹雍错。清末辛亥年版《西藏新志》卷上:“当拉裕穆湖,为西藏北部群湖中最大者。在扎什伦布之北,湖水稍带黑色。中央甚狭,两岸相逼为地峡,南北两部扩张,恰如葫芦形。”
1913年改留坝厅置,属汉中道。治所即今陕西留坝县。1928年直属陕西省。在陕西省西南部、秦岭南麓。属汉中市。面积 1970 平方千米。人口4.6万。辖5镇、4乡。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原名刘坝,相传汉
①东汉桓帝置,治所在高阳县 (今河北高阳县东)。后废。西晋泰始初置高阳国,治所在博陆县(今蠡县南)。北魏改为高阳郡,移治高阳县 (今高阳县东)。隋开皇初废。②南朝宋侨置,属冀州。治所在高阳县 (今山东
①传说中东方荒远之国。《尔雅·释地》:“觚竹、北户、西王母、 日下,谓之四荒。”邢昺《疏》:“日下者,谓日所出处其下之国也。”②都城的别称。即以帝王比日,故称帝王所居之都城为日下。清朱彝尊《日下旧闻》
唐会昌三年 (843) 置,治所在河阳县 (今河南孟县南十五里)。辖境相当今河南孟县、温县、济源等县市及荥阳市部分地。金初为河阳府。天会六年 (1128) 复改孟州。大定中徙治今孟县。明洪武初省河阳县
亦作朝斛城。在今安徽宿州市东北八十二里。《旧唐书·地理志》 符离县: “隋治朝解城。贞观元年移治竹邑城。”
即今广西平果县北榜圩镇。旧属思隆县。清设巡司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