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洲
又名谷鹿洲、軥洲。 在今江西南昌市东湖百花洲西南南塘湾外。《水经·赣水注》: “赣水又径谷鹿洲,即蓼子洲也。旧作大艑处。” 《寰宇记》 卷106南昌县: “蓼洲在城西一里。两洲相并,水自中流入章江。有民居数百家。一名谷鹿洲。” 《资治通鉴》: 唐天祐三年 (906),淮南将 “秦裴至洪州,军于蓼州”。即此。
在今江西省南昌市西南赣江中。《资治通鉴》:唐天祐三年(906年),杨行密长子杨渥以昇州刺史秦裴将兵击钟匡时于江西,“秦裴至洪州,军于蓼洲”,即此。
又名谷鹿洲、軥洲。 在今江西南昌市东湖百花洲西南南塘湾外。《水经·赣水注》: “赣水又径谷鹿洲,即蓼子洲也。旧作大艑处。” 《寰宇记》 卷106南昌县: “蓼洲在城西一里。两洲相并,水自中流入章江。有民居数百家。一名谷鹿洲。” 《资治通鉴》: 唐天祐三年 (906),淮南将 “秦裴至洪州,军于蓼州”。即此。
在今江西省南昌市西南赣江中。《资治通鉴》:唐天祐三年(906年),杨行密长子杨渥以昇州刺史秦裴将兵击钟匡时于江西,“秦裴至洪州,军于蓼洲”,即此。
亦称康区。指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藏语康人之意。
西汉置,属河间国。治所在今河北阜城县南二十七里。西晋废。隋开皇十六年(596)复置,移治今阜城县东北,属德州。大业初属平原郡。唐属景州。五代周显德中废。古县名。西汉置,治今河北省阜城县南。属河间国。西
东晋升平五年 (361) 置,属永平郡。治所当在今广西藤县、昭平、岑溪等县境。南朝宋大明八年 (464) 后废。南齐复置。后废。
金置,属苏门县。在今河南淇县西南早生村。
隋大业元年 (605) 置,治所在比景县 (今越南平治天省宋河下游高牢下村)。三年 (607) 为比景郡。
金大定二十七年(1187)分熙秦路东部置,治所在凤翔府(今陕西凤翔县)。辖境相当今秦岭以北,陕西麟游、扶风、周至及甘肃崇信、平凉等县以西,葫芦河流域以东,宁夏同心、海原二县以南地区。金末废。金大定二十
①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改南康路置,治所在星子县(今江西星子县)。辖境相当今江西星子、永修、都昌等县地。不久又改南康府。②清雍正二年(1724)改西宁卫置,属甘肃省。治所在西宁县(今青海西宁
唐长安四年 (704) 置,属合州。治所在奴山列宿坝 (在今四川潼南县东南)。 《元和志》 卷33铜梁县: “取小铜梁山为名。” 开元三年 (715) 移就涪江南岸 (
1913年析皋兰县置,属甘肃兰山道。治所在今甘肃景泰县西寺滩乡宽沟。1927年直属甘肃省。1933年改名景泰县。旧县名。1913年由皋兰县所属红水分县析置,治红水堡(今甘肃景泰县西红水堡)。因境内明万
即均村镇。今江西兴国县西五十里均村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