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门县
隋开皇十八年 (598) 因避太子杨广名讳,改广武县置,为代州治。治所即今山西代县。大业三年 (607) 为雁门郡治。唐武德元年 (618) 为代州治。天宝元年 (742) 为雁门郡治。乾元元年(758) 复为代州治。蒙古中统四年 (1263) 省入代州。
古县名。隋开皇十八年(598年)以广武县改置,治今山西省代县。先后为雁门郡、代州治所。蒙古中统四年(1263年)废入代州。
隋开皇十八年 (598) 因避太子杨广名讳,改广武县置,为代州治。治所即今山西代县。大业三年 (607) 为雁门郡治。唐武德元年 (618) 为代州治。天宝元年 (742) 为雁门郡治。乾元元年(758) 复为代州治。蒙古中统四年 (1263) 省入代州。
古县名。隋开皇十八年(598年)以广武县改置,治今山西省代县。先后为雁门郡、代州治所。蒙古中统四年(1263年)废入代州。
清光绪末置,属瑷珲副都统。在今黑龙江塔河县东北依西肯乡西北绥安站附近。后废。
在今湖北襄樊市襄阳城内。《清一统志·襄阳府二》 “高斋” 引 《襄沔记》: “襄阳城内刺史宅有高斋。梁简文为晋安王,镇襄阳,日引刘孝威等于此斋,综核诗集,时号为高斋学士。”
南朝梁称且末国为末国。都且末城(今新疆且末县西南)。《梁书·诸夷传·末国》:“末国,汉世且末国也。……其王安末琛盘,普通五年遣使来贡献。”
即今甘肃陇西县西北首阳乡。《明史·地理志》 陇西县: “西有首阳山,上有关。”
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木邦路军民总管府,属云南行省。治所在今缅甸掸邦兴维。辖境约当今缅甸掸邦萨尔温江以西部分。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府。后废。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置,治今缅甸新维。
在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 (故江陵县) 东南。《宋史·河渠七》: 南宋绍兴二十八年 (1158),“监察御史都民望言: 荆南江陵县东三十里,沿江北岸古堤一处,地名黄潭。建炎间邑官开决,放入江水,设以为险阻
即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博克托尔河入格林河口之沼泽地带。《清一统志·吉林一》:克音湖“在宁古塔城东北二千四百二十八里,周围一百五十三里。即格楞河之所汇也”。
在今北京市西南。《晋书·王浚传》: 西晋末,王浚都督幽州,成都王颖使和演密杀王浚,“演与乌丸单于审登谋之,于是与浚期游蓟城南清泉水上……不果而还”。即此。
即陈酒店。今江苏通州市 (金沙镇) 西北二十八里四安镇。旧属南通县,为石港盐场入县孔道。在陕西省汉阴县西北部。面积59平方千米。人口7110。镇人民政府驻酒店垭,人口250。相传有人在山垭开酒店,故名
1913年改邛州置,属四川建昌道。治所在今四川邛崃市。《元和志》卷31邛州:“南接邛来山,因以为名。”县以邛崃山为名。1928年直属四川省。1994年改设邛崃市。旧县名。1913年以邛州直隶州改置,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