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齐置。见“苜蓿部”。
官名。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之一。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改右内史置,职掌如郡太守。其地属京畿,为“三辅“之一,故不称郡。因治京师,又得参与朝政,故又有中央官性质。秩中二千石 (一说秩二千石),地位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土地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土地测量登记、土地征收、垦荒、业主佃户争议处理、土地使用重行划分。
官名。即太子左清道率。
即“矿务铁路总局”。
官名,汉置,为都船狱令属吏,掌都船狱。《汉书·薛宣传》:“少为廷尉书佐,都船狱史。”
官名。①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中曹操置。时分入居塞内的匈奴为左、右、南、北、中五部,部立其贵者为帅,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参见《晋书·北狄传》。②十六国后燕置。《晋书·冯跋载记》:“ (冯跋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一年(795) 增置,为正五品下武散官,专授归唐将领,隶诸卫。武散官名。唐置,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秩正五品下。
官署名。北宋置。或称提点仓场司、提点仓草场所、都大提点在京仓场司、都大提点仓场所等。掌开封各粮仓、草场粮草积储、出纳等事务。设监官二人,以閤门祗侯以上充任。真宗时,又别置都大提举官二人,以朝官、诸司使
官名。王莽分长安城旁(郊)为六乡,每乡置帅一人,掌乡事。见《汉书·王莽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