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商税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商税事务。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商税事务。
官名。北魏置,掌管南方边境少数民族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三品下,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北齐沿置,从三品。
即“第一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见“第一领民酋长”。
官名。唐高祖武德(618—626)初置,陕东道大行台省一员,正四品,掌同民部尚书,兼掌礼部事; 诸道行台尚书省一员,从四品,兼掌刑部、工部; 五年至九年罢。
内命妇位号。南朝梁于东宫置良娣、保林为二职,为太子之妾。
明朝中央朝廷赐予龙虎山(今江西贵溪县西南) 道士张氏 (汉张道陵后裔) 的世袭封号,全称“正一嗣教道合无为阐祖光范领道事张真人”,正二品。太祖洪武元年(1368)始封此号,隆庆(1567—1572)间
清朝官缺之一。亦称汉官缺。指为具有汉族籍身分之官员而专设之额缺。凡内外官缺中,除宗室缺、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内务府包衣缺之外,皆为汉官缺。在京官缺,汉军司官以上得用汉缺。在外官缺,满洲、蒙古、汉军
官名,金朝置。这是女真语的音译,也译做胡鲁勃极烈。“忽鲁”是“统帅”、“统领”的意思。“勃极烈”是“长官”的意思。金朝凡长官(官长)皆称“勃极烈”。忽鲁勃极烈,犹言统帅、统领官。见《金史·百官一》。参
明清乡试、会试中协同主考或总裁阅卷官之统称。乡试同考官,明朝定制四人,由保举中选,多用科甲,兼用教职。清朝多用科甲出身之属官。会试同考官,明初定八人,其后渐多。翰林、京官并用,由部科简任。清朝沿之。因
尚书左、右丞别称。
即按月发给俸禄钱米(谷)的简称,根据所给内容的不同,有月俸、月钱、月粮之称,都是按月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