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京东京等路按察司并安抚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镇抚人民、稽察边防军旅。设使、副使领司事,使居上京,秩正三品; 副使居东京,秩正四品。下设签安抚司事、签按察司事、知事兼安抚司事、知法等官。
官署名。金朝置,掌镇抚人民、稽察边防军旅。设使、副使领司事,使居上京,秩正三品; 副使居东京,秩正四品。下设签安抚司事、签按察司事、知事兼安抚司事、知法等官。
官署名。明朝掌管京师官吏薪俸、文移、勘合的机构。洪武十三年(1380)始置。设判录一人,正七品,副判二人,从七品。后改判录为司正,副判为左、右司副。十八年,罢。
见“印经提举司”。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即鸿胪少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鸿胪少卿。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工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
参见“十明将军”。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闾征课政令的行政长官。《周礼·地官》:“闾胥,每闾中士一人”,“各掌其闾之征令,以岁时各数其闾之众寡,辨其施舍。凡春秋之祭祀役政丧纪之数,聚众庶。既比,则读法,
官名。清末国子监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协掌文庙、辟雍典礼事。二人,从八品,咨补。
官署名。金朝地方统军机构。设于大同府。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西京路兵马都总管府。
见“福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