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资
见“资(1)”。
见“资(1)”。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管理国家农圃,种植瓜果菜蔬。《周礼·地官》: “场人,每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掌国之场圃,而树之果窳珍异之物,以时敛而藏之。凡祭祀、宾客,共其
爵名。同“执珪”。春秋战国楚置。为楚国之上爵,故称。参见“执珪”。
官名。宋置,为审刑院的长官,见“审刑院”。
官名。即殿前承旨都知。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由宫分人组成的军马。
宋朝武臣任提点刑狱公事之简称。
宋朝尚书省吏部俗称。当时吏部除官,多用例破法,或因例立法,故称。
官署名。元置,秩正三品。世祖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以蒙古侍卫总府依五卫之例建为指挥使司,大德七年(公元1303年)奏改为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后定置都指挥使三人,秩正三品;副都指挥使二人,
见“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王舅不宜备九卿”,见《汉书·冯奉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