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都警巡院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六品,隶上都留守司。职掌同大都警巡院。置达鲁花赤、警巡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六品,隶上都留守司。职掌同大都警巡院。置达鲁花赤、警巡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官名。金、元教坊阶官、金为二十五阶之第六阶,秩正五品下。元为十五阶之第四阶,正四品。教坊阶官名。金始置,秩正五品下。元沿置,升秩为正四品。
官署名。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同治三年(1864)设。掌管对英吉利及奥斯马加(奥地利)两国交涉事务,并办理各国通商及关税等事。光绪二十七年(1901)并入外务部。清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内部机构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 (1288)。掌丝绵、布帛诸物。属户部。官名,元朝置,正四品。掌丝绵布帛。见《元史·百官志一》。
官名。宋朝置,为无品武阶官,位进义校尉下、进武副尉上。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殿侍为下班祗应,秩未入流。
地方军政长官的属吏,因其在幕府任职,故称。如南北朝时的参军、主簿等。
工部尚书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工部(尚书)为大起”。
官名。元朝一些不同名称的“提领所”和一些不同名称的“局”等官署设同提领,多为九品,位在提领之下,副提领之上,为该所或该局的副长官。《元史·百官三·抽分场提领所》:“凡十处……每所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
官名。太平天国前期有宰夫,后期《幼主诏旨》中又有正宰夫一职,为天朝典官中最高宰夫。按太平天国官制,既有正,必有又正、副、又副诸员,参见“宰夫”。
见“走马承受公事”。
官署名。辽朝置。负责管理中京宫城、陵寝、宗庙等事。置都部署、副部署等职。官署名。辽置,属南面京官。设中京大内都部署、副部署,掌中京大内防守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