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五旗
清代军队名。见“上三旗”。
清代军队名。见“上三旗”。
将军名。金章宗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侵宋时置,位在龙骧将军下,掌领兵征战。事毕则免。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校人中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十六人,掌理马匹与其政令。汉太仆属官有大厩、未央厩令,掌乘舆及厩中诸马。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之下置左右厩上士各一人,正三命,左右厩中士,正二命;左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依照《南京卫戍条例》规定,南京卫戍总督直属于临时大总统,统辖南京的卫戍勤务;并得指挥卫戍区内驻屯军队,直接管辖区内宪兵、要塞等,遇有紧急情况时,得对不受管辖的部队迳行命令;必
官名,汉置,为临时设置代行某职的军吏。《后汉书·光武帝纪下》:“今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注:“军假吏谓军中权置吏也。”
宋朝编修敕令所或详定一司敕令所简称。官署名。敕令所是枢密院编修敕令所的省称,宋置此官署,掌起草皇帝命令。详“枢密院编修敕令所”条。见《宋史·职官二·编修敕令所》。
官署名。民国初期设此官署,直属国务院。负责拟定法律命令,审定各部院的法律命令案,拟定国家体制案,调查编译各国法制,保管法律命令的正本等。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侍郎。
官名。即户部勾当公事,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参见“户部勾当公事”。
官名,汉置,掌用膳时司过,天子有缺点过失,则彻膳而谏。《汉书·贾谊传》:“及太子既冠成人,免于保傅之严,则有记过之史、彻膳之宰。”《汉书·王莽传》:“(又置)诵诗工、彻膳宰以司过。”
官名,西汉置,为虎贲校尉之副,佐校尉,掌文书。俸六百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虎贲校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