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都督
官名。宋朝置,不常设。参见“都督”。
官名。宋朝置,不常设。参见“都督”。
官名。南宋国史实录院置,员一人,以内侍省官充任。
官名。清末置,为巡警部的副长官,见“巡警部”。
官名。为魏晋与南朝尚书曹郎之一,“主军事刑狱”。见《宋书·百官志上》。
即正员限额以外添授的将军。南北朝时期为殿中员外将军的省称。隋朝为殿内员外将军的省称。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八品下。
官名。清朝后期于新设的官署或办事机构中所设置的官员。其地位及权限因机构而异。因其多为一个部门或方面的主管官,故名。如神机营枪炮厂及机器局之总办,即为该厂、局之长官,分掌演练枪炮、测量算学及制造枪支、火
三国蜀的地方兵之一。由賨人(湖南、四川一带的少数民族)组成。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一百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因西王早死,附属于东王府中。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置司社,正二命,司社下士,正一命。掌祭祀太社之事,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北周诸帝常祀太社,如《周书·孝闵帝纪》:“元年(公元557年)春正月甲辰,祠太社。二月戊寅,祠太社。八月
监狱名。金代设于节度使州的监狱称为节镇狱,以收禁该管地区的罪犯。
官署名。清朝工部都水司所属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设满、汉监督各一人,由本部堂官委派所属司员带原品充任,每年一更代。掌收发藏冰。凡置四处二十二窖。乾隆四年 (1739) 以后,额定藏冰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