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
官名。清制,翰林院五经博士秩正八品,员额二十六人,由圣贤后裔世袭。孔氏南、北宗各一人,北宗以衍圣公次子承袭,掌奉中庸书院,南宗以衢州圣裔承袭,掌奉衙州孔子届祀。周公后裔东野氏, 贤裔颜氏、曾氏、孟氏、仲氏、闵氏、冉氏、伯牛冉氏、仲弓端木氏、言氏、卜氏、颛孙氏、有氏各一人。以上十五人属于衍圣公。朱氏二人,周氏、二程氏、张氏、邵氏、昌黎韩氏各一人, 关氏三人,各就其家承袭。
官名。清制,翰林院五经博士秩正八品,员额二十六人,由圣贤后裔世袭。孔氏南、北宗各一人,北宗以衍圣公次子承袭,掌奉中庸书院,南宗以衢州圣裔承袭,掌奉衙州孔子届祀。周公后裔东野氏, 贤裔颜氏、曾氏、孟氏、仲氏、闵氏、冉氏、伯牛冉氏、仲弓端木氏、言氏、卜氏、颛孙氏、有氏各一人。以上十五人属于衍圣公。朱氏二人,周氏、二程氏、张氏、邵氏、昌黎韩氏各一人, 关氏三人,各就其家承袭。
官署名。明洪武元年 (1368) 始设,为管理佛教事务机构。四年革。
官署名。秩正三品,隶大都留守司。设于元至顺二年(1331),掌大都城内和雇和买、营缮织造、供亿物色等务。置令、同知、副使、判官各二员。
宋朝公人与吏人合称。担任管理仓场、库务、馆驿、津渡、纲运、牢狱等具体事务者,通常称为公人,有衙前、专副、库子、秤子、拣子、掐子、所由、拦头、狱子、杖直等名目。担任狱讼、帐目、遣发、书写等文职者,通常称
官名。战国置,为武官。《古玺汇编》第四七号: “左中军司马。”
见“按察司”。
官署名。民国时,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清朝末年,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设初级、地方、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采用四级三审制。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分初级、地方、高等
监狱官名。清光绪庚子年(公元1900年)以后,改革官制,凡新旧监狱的主官一律称管狱官。
官名。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更名少府置。东汉复故。1、官名。《尚书·尧典》:“共工,方鸠僝功。”《尚书·舜典》:“咨垂,汝共工。”此二官所掌有两说,一说为水官,掌水;一说为工官,为百工之长。2、官名,
将军名。金章宗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侵宋时置,位在冠军大将军下,掌领兵征战。事毕则免。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明朝建文(1399—1402)中于亲王府置,二人,以辅弼亲王。进见时,侍坐,称名而不称臣,亲王侍之以宾师礼。永乐(1403—1424)初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