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署长
官名。东汉置,名义上属少府,员七人,以宦者任之,秩四百石,黄绶。各主中宫别处。
官名,汉置,为少府属官,俸四百石,宦者,掌中宫别处,共七人。《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丙署长,七人,皆四百石,黄绶。本注曰:宦者。各主中宫别处。”
官名。东汉置,名义上属少府,员七人,以宦者任之,秩四百石,黄绶。各主中宫别处。
官名,汉置,为少府属官,俸四百石,宦者,掌中宫别处,共七人。《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丙署长,七人,皆四百石,黄绶。本注曰:宦者。各主中宫别处。”
官署名。战国置。主管饮食的机构。《三代吉金文存》卷二第五三页著录有战国铭刻“右䏭”之称。
监狱名。应劭《风俗通》谓“三王始有狱”,意思是中国到夏商周才开始有监狱。此种说法比较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夏代的监狱叫做圜土,今本《竹书纪年》说:“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其所指年代虽不能确信,但反映了夏
参见“右詹事”。官名,汉哀帝置,掌皇后、皇太后宫事。汉承秦制,置詹事,掌皇后、太后宫事,兼掌太子家事。成帝时省并大长秋,哀帝即位置左右詹事。《汉书·哀帝纪》:“尊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
官署名。清朝特置管理蒙古事务之机构。崇德元年(1636)置,以承政为主官,又设参政等官佐之。崇德三年(1638)以蒙古部落尽来归附,改置理藩院,遂废。官署名。清初置,见“理藩院”。
官名。南朝梁置,流外三品勋位。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正二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改称“乐部中士”。职掌参见“大司乐中大夫”。
侍从官名。授未成年者。《梁书·文学·岑之敬传》: 年十六,策试擢为高第,“乃除童子奉车郎。”
武官名。辽置, 见“左翼军都统所”。
官职制度。魏晋南北朝指适于士族高门担任的官职。除尚书、中书等地位显要的官职外,一些品阶较高,政事不繁,不一定有实权的官职,如秘书省属官、东宫官属等,亦为清官。在清官中仍有程度的不同,如“侍中”较“散骑
其说有二:1、指夏禹、商汤、周文王。2、指夏禹、商汤、周武王。《汉书·扬雄传下》:“五帝垂典,三王传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