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安抚使司
官署名。辽朝置,职掌不详。设安抚使等职。
官署名。辽置,掌安抚东京地区。主官为东京安抚使,属南面京官。
官署名。辽朝置,职掌不详。设安抚使等职。
官署名。辽置,掌安抚东京地区。主官为东京安抚使,属南面京官。
官名。隋朝十二卫大将军之一,置一员,正三品,与右武候大将军同掌车驾出营卫,分领府兵。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左候卫大将军。
官名。据《明会典》记载,明代于济宁卫设管河指挥一人,掌河堤防卫之事。
参见“刀剑备身五职”。
官名。辽置,掌养雉之事,属北面监鸟兽官。
官名。东汉置,属太子少傅,秩六百石,主太子宫仓谷。北魏亦置,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官五品中,二十三年职员令不见。官名,后汉置,为太子少傅属官,六百石,掌仓谷。北魏沿其制。见《通典·职官十二·太子家
蒙古语,意为“万”,或用以称“万户”。
元称御史台为宪台, 《元史·刑法志·职制律》中记述其职掌为“饬官箴,稽吏课, 内秩郡祀, 外察行人,与闻军国奏仪,理达民庶冤辞,凡有司刑名,赋役、铨选、会计、调度、征收、营缮、鞫勘、审谳、勾稽及庶官廉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右奉宸卫将军置,设二员,从三品,协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神宗元丰(1078—1085)
官名。周朝置。掌筮法以蓍草筮问吉凶。《尚书·周书·洪范》“稽疑: 择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仪礼·士冠礼》: “筮人还东面,旅占卒,进告吉。”《周礼·春官》有“筮人”: “筮人,中士二人,府一人,
汉初王国置廷尉,掌刑罚,为司法行政长官,景帝中五年令诸王不得治民,省廷尉官。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官名。汉初由王国自行辟除,掌王国刑罚之事。景帝中五年(公元前145年)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