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兵马指挥司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东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清沿置,设指挥、副指挥、吏目各一人,俱汉员。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东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清沿置,设指挥、副指挥、吏目各一人,俱汉员。
官名。民国置,为文官处长官。详“文官处”条。官名。国民政府文官处的主官,见“国民政府文官处”。
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掌捕贼。
官名。又称委署库长。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属官。南鞍、北鞍、甲、毡四库各设一人。正六品。协掌各库事务。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七月六日公布的《棉业试验场组织条例》规定,掌理关于种类改良试验,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气候测验及土壤肥料,棉业推广及指挥事项。设场长一
官名。元置,属司天监,员额二人。
司门郎中、员外郎通称。
宋朝乡役名。神宗时行保甲法,每五十户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一人,负责治安。后改二十五户为一大保,以大保长取代原乡役耆长。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太常寺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仁宗康定元年(1040),令兼领礼院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太常卿为太常寺长官,遂罢。
官名。北魏置,为典命中大夫佐官。孝文帝太和十九年 (495),李元凯曾任之,参预制订礼仪。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为春官府典命司长官,掌内外
元世祖时以五事考课官吏,即户口增,田野辟、诉讼简、盗贼息、赋役平。凡五事全备者为上选,内三事成者为中选,五事俱不举者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