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置经承一人,掌启用印信。
官名。三国魏置。《魏书·羌姚苌传》:“(姚苌) 祖柯回,助魏将绊姜维于沓中,以功假绥戎校尉、西羌都督。”官名,三国魏置,掌帅军征伐或驻军。《晋书卷116·姚弋仲传》:“柯廻为魏镇西将军、绥戎校尉、西羌
官名。清初蒙古准噶尔部官。时准部分为二十四个鄂拓克(部属),每一鄂拓克设一至三、四人,管理大小事务。清政府统一设旗后废。官名。清代准噶尔各部均设此官,又写作“斋桑”,本汉语“宰相”之转,用做“管事者”
官名。①《周礼》天官、春官之属。《天官》:“女史,掌王后之礼职,掌内治之贰,以诏后治内政、逆内宫、书内令; 凡后之事,以礼从。”《春官·序官》:“世妇,每宫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女史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天朝典官,分正、又正、副、又副,为朝中典守印信之官,庚申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元1861年初)《幼主诏旨》以“天福”爵任之。
使职名。即小马坊使,后梁开平元年(907)改此名,后唐复名小马坊使。官名。五代后梁时改小马坊为天骥坊,小马坊使为天骥使。参见“小马坊使”。
官署名。清末最高审判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大理寺设。掌最高审判,凡宗人府会审案件、国事重罪案件、各高审厅判决不服上控案件,各省审拟大辟案件,以及特旨交审案件,均以其为终审。置正卿一人,少卿
官署名。宋朝殿前司、马步军司各置,为系狱者设浆铺席,时具沐浴,供给吃食,冬季给薪炭、衣物,夏季则五日一洗枷扭。
吏名。宋朝枢密院承旨司置,员二人。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