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兼理惩戒机关
国民党政府时期,对于上校以下军人的惩戒事务,由军政部及海军部兼理。凡受弹劾的上校以下军人,由军政部或海军部发交各主管署司,按照陆海空军各项军事法规或规章进行审议。最后送交各该部长官核定后,即可实行惩戒。
国民党政府时期,对于上校以下军人的惩戒事务,由军政部及海军部兼理。凡受弹劾的上校以下军人,由军政部或海军部发交各主管署司,按照陆海空军各项军事法规或规章进行审议。最后送交各该部长官核定后,即可实行惩戒。
官名 即“屯田清吏司郎中”。
驿站管传递公文的小官吏。《后汉书·东平王苍传》:“自是,朝廷每有疑政,辄驿使咨问。苍悉心以对,皆见纳用。”南朝宋盛弘之《荆州记》:“陆凯与范晔相善,自江南寄梅花一枝诣长安与晔,并赠花诗曰:折花逢驿使,
官名,汉置,为州郡佐吏,简称主记、记室、主记掾、主记室,位在主记室史上,掌记录文书,催督期会。后世多沿置。隋以后无。
三公于外朝所立之位。《周礼·秋官·朝士》:“面三槐,三公位焉。”相传周朝宫廷外植三棵槐树,三公朝见天子时面三槐而立。后成为三公的代称。《晋书·荀崧传》: “生有三槐之望,没无鼎足之名。”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以尚书省吏部考功司贡院地置吏部南院,因放置选人文书,故谓此名。
即“夷离堇”。官名。金置,从八品,分掌部族村寨事。见《金史·百官三·诸移里堇司》。
汉朝官秩以外的俸禄等级名。《后汉书·百官四·执金吾》:“缇骑二百人。本注曰:无秩,比吏食奉。”吏食奉(俸)即《后汉书·百官五·百官受奉(俸)例》中的“斗食奉(俸)”,该俸级之吏员,月谷十一石。
官署名。即柱国大将军官府,西魏、北周时设长史、司马、司录,皆正七命; 中郎、掾、属,皆正五命; 列曹参军,正四命; 参军,正三命。诸僚属命品亦有高于上述规定者。《周书·裴文举传》:“(北周武帝)天和(
官名。此职惟南齐设置,见《南齐书·百官志》。
官名。北魏置,在宫内讲授经书。《魏书·李灵传》:“灵以学优温谨, 选授高宗经。 后加建威将军、中散、内博士,赐爵高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