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东汉置,俸比二千石,掌管地方军队,主治安,防捕盗贼。《后汉书·孝顺帝纪》:“二月,海贼曾旌等寇会稽,杀句章、鄞、鄮三县长,攻会稽东部都尉。”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督捕清吏司长官。简称督捕司郎中。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督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为六尉郡大夫和六队郡大夫的合称,其职如郡太守。王莽分三辅为六尉郡;河东、河内、弘农、河南、颍川、南阳为六队郡,各置大夫一人,共十二人,职如太守。六尉为:京尉、师尉、翊尉、光尉、扶
官名。宋朝礼部试置, 佐知贡举主持考试。皆临时差官,以防事先请托。官名。宋置,为权知贡举的副职,见“知贡举”。
官名。廱是右扶风所属之县,廱太宰令是设在廱县的祭祀五帝时主管熟食的官,有丞。《汉书》颜师古注引如淳说:“五畤(指密畤、上畤、下畤、畦畤、北畤,祭五帝之地)在廱,故特置太宰以下诸官。”东汉不设。
官名。春秋战国置。主管祭祀牺牲的供应。《淮南子·诠言训》: “守官者如祝宰,尸虽能剥狗烧彘,弗为也,弗能无亏,俎豆之列次,黍稷之先后,虽知弗教也,弗能害也。”官名,掌司赞词祈祷。《汉书·郊祀志上》:“
十六国汉,后秦置,省称冠威。《晋书·刘聪载记》:“(刘聪)使冠威卜抽监守东官,禁(刘)朝贺。”
见“商部左侍郎”。
官名。金朝置,为宣徽院副长官,秩正三品。参见“宣徽院”。
官名。南诏官,千家置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