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右领军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领军卫将军。
官名。北魏前期置,尚书省北部曹次官,佐尚书管理北方州郡事务。《魏书·慕容白曜传》:“高宗即位,(白曜) 拜北部下大夫。袭爵,迁北部尚书。”四品上。孝文帝太和 (477—499) 改制废。
官署名。金朝置,属少府监。掌造内外局署所用印、伞扇、金银、佛塔等,尚辇和仪鸾局车具、亭帐,织染、文绣两署金线,赠邻国礼品等。设令、丞领署事,秩从六品、从七品。明昌七年 (1196)并入祇应司。
官名。北魏置,为秘书监著作局属官。庄帝永安 (528—530) 末,高法显为之,尔朱兆入洛阳,官守奔散,法显密理史书,得免遗失。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置,设北外都水丞为长官。徽宗宣和三年 (1121)罢。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1139) 复置于东京 (今河南开封),十年,罢归工部。官署名。宋置,见“都水外
参见“制科”。科举制度中由皇帝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即“制科”,见该条。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又称“宣徽北院使”。总领宣徽北院事。
官名。南诏官,大府副将。
官名,金朝置。正八品,掌出入钱钞兑便之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三》。
① 国都及郡县等地方官署所在地。如郡治、县治。天子所都亦称治。②官制用语。即以它官行使某官职权,多以较高官职来管理较低官职事务,或有同级官员兼治的。北朝较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