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直官
吏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秘书省置,掌四库之事。
吏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秘书省置,掌四库之事。
汉朝将军名号。《汉书·匈奴传》:“拜昌侯卢卿为上郡将军。”上郡为郡名。汉朝杂号将军名,凡将军皆掌征伐。《汉书·匈奴传》:“拜昌侯卢卿为上郡将军。”
参见“东京小冢宰”。官名。北周置,为东京六府的主官,秩正六命。任此职者见《隋书·房陵王勇传》:“出为洛州总管、东京小冢宰,总统归齐之地。”参见“小冢宰上大夫”。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原为兼差,三十四年改为专差。二人,正七品,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任期三年。掌分管两监狱卒,稽查所监人犯。
官制用语。又称削籍、落籍。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或请长假满一年,即予除籍。官员犯某些罪过,以除籍为处分,降为平民。文武官因故亡没者,例皆除籍。(1)指官员开除名籍,为官员处罚
即右卫司马督。参见“司马督”。
官名。南诏官,掌机密。
官署名。元朝东宫卫军机构。设于武宗至大二年(1309)二月,统汉军万人,隶詹事院。置卫率使、副使等职,由詹事院官兼任。仁宗延祐四年(1317)五月,改为中翊府,不久又改名为御临亲军都指挥使司; 五年十
州分职吏名。北魏置,掌医药事务。《魏书·显祖纪》载皇兴四年(公元470年)诏:“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须药物,任医量给之。”
“刑狱贼曹参军”或“刑狱贼曹参军事”省称。参见“刑狱贼曹参军”。官名。见“公府刑狱曹”。
官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设,为国史馆的长官。见“国史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