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厥官名。《新唐书·突厥传上》: “ (骨咄禄)乃自立为可汗,以弟默啜为杀,咄悉匐为叶护。”
监狱名。晋泰始四年(公元268年)与黄沙治书侍御史同时设置,收禁黄沙治书侍御史所未判和已判的诏狱人犯及其他复审案件所应收禁的人犯。太康中撤销。其存在时间虽不长,却开创了在监察机构之下设置监狱的先例。
①唐、宋官职名。唐朝于东都洛阳分设略同于京师之官府,于此任官者称“分司”。除分司御史有监察之责外,其他分司官员均属闲散之职。宋朝沿唐制,于西、南、北三京设。多用以安置老疾不任吏事者或责降官员。自哲宗元
官名。见“司调下大夫”。
官名。春秋战国置。管理闾里政务的长官。相当于里宰。《礼记·杂记下》: “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郑玄注:“里尹,闾胥里宰之属。”乡官,也称里吏、里正、里长、里君,掌一里之政。
同“大政”。西周春秋时期称执掌国政的正卿大臣。《逸周书·尝麦》: “众臣咸兴,受大正书,乃降。大史䇲刑书九局以升, 授大正。”参见“大政”。
武官名。明洪武三十五年(公元1402年)以燕山右护卫改为金吾右卫,掌守卫皇城西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 下辖千户所。
官名。西周设置,见《尚书·立政》,是管理诸侯和王子、王弟们采邑的官。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内宰下大夫二人,为宫中事务之长,总理王宫之内务。所属有上士四人,中上八人,北周依《周礼》之制于天官府置司内,但降其命品,有司内上士,正三命,司内中士,正二命。属官有内小臣奄中士
指当仕路,居要职掌握政权和掌握政权者。《孟子·公孙丑上》:“夫子当路于齐,管仲、晏子之功可复许乎?”后世多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