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吏名,汉朝末年冀州置,掌行杖。《三国志·魏书·贾逵传》:“充,咸熙中为中护军。”注:《魏略列传》:“及到梁淇,使从者斫问事杖三枚。”后世官府多置,唐朝大理寺置问事一百人,掌决罪人。宋以后省。参看《新
官名。南诏官,下府主将。
东宫属官。秦、西汉秩比千石,隶太子詹事,掌东宫门卫。成帝时一度隶大长秋。东汉、三国魏秩四百石,隶太子少傅。西晋改隶太子詹事,掌东宫禁军,其官颇重。晋武帝泰始五年 (269) 分置左、右,惠帝时又增前、
官署名。北宋开封府所属司法机构,掌审讯狱囚。
官名,掌管陵园内部之事。帝王宗庙分前后两部分,前部叫庙,后部叫寝,是献祭的地方。汉朝各帝陵都有寝,置寝令。见《历代职官简释·寝令》。官名。汉置,属太常。掌守陵寝,案行扫除。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同治八年(1869)吏部于新班遇缺之上,另设加捐十成实银一班,即用今称。又称为银捐事例班次。其选途最为优异,以至有“序补过速,见缺指捐”之指斥。光绪中停而复设,直至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协助太子备身正都督统领太子备身五职等,负责东宫侍卫。六品。
官名。北魏前期置,为尚书省金部曹长官。《魏书·毛修之传》:毛法仁“高宗初,为金部尚书。”
官名。明设茶马司大使,为茶马司长官。详见“茶马司”条。
官署名。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设。掌进拟徽号、谥号、庙号及制诏、诰敕,进呈贺本、贺表,颁赏勋章、宝星诸事。置局长一人,副局长一人,并佥事、录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