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分区警察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师警察厅的下属机构。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八月公布的《京师警察厅分区规则》,北洋政府将清末在京师内外城划分的二十三个分区裁并为二十区,各区设置警察署,以署长为主官,下设署员二至四人,巡官长警若干人。署长和署员掌理本署各项工作,每天轮流稽查所管区域。巡官长警掌理日常的户籍管理、居民的言论动向,执行各种治安法规,对于违法者巡警有拘捕之权。署内分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等课和内勤所、外勤所、拘留所。其职掌与京师警察厅各处所相似,分理各种事务。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师警察厅的下属机构。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八月公布的《京师警察厅分区规则》,北洋政府将清末在京师内外城划分的二十三个分区裁并为二十区,各区设置警察署,以署长为主官,下设署员二至四人,巡官长警若干人。署长和署员掌理本署各项工作,每天轮流稽查所管区域。巡官长警掌理日常的户籍管理、居民的言论动向,执行各种治安法规,对于违法者巡警有拘捕之权。署内分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等课和内勤所、外勤所、拘留所。其职掌与京师警察厅各处所相似,分理各种事务。
官名。东汉末孙策置。以张纮任之,与长史张昭并参谋议,地位很高,常一人随孙策征伐,一人主持留守事务。见《三国志·张纮传》。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参谋议,或随军征伐,或主持留守事务。《三国志·吴书·张紘
官名。西汉属少府,为乐府令副职。官名,汉置,为少府属官,佐乐府令掌管音乐,是乐府的副长官。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参看“乐府令”条。
见“十猛将军”。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按所分管的省份设刑部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属部,浙江部兼领云南。各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各理一省刑名,
官名。辽置,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
官名。明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一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礼部之事。
官名。见“审计官”。
养马场名,秦汉皆置,掌养骑马。置令、丞主之。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后汉书·百官志二·太仆》。
即“郭什哈昂邦”。
王莽时称四辅三公四将为十一公。四辅是:安新公太师王舜,就新公太傅平晏,嘉新公国师刘歆,美新公国将哀章。三公是:承新公大司马甄邯,章新公大司徒王寻,隆新公大司空王邑。四将是:广新公更始将军甄丰,奉新公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