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郡通事
官名。北魏置。属代尹。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北魏初置,属代尹,秩七品上。掌语言通译之事。
官名。北魏置。属代尹。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北魏初置,属代尹,秩七品上。掌语言通译之事。
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秩六品,属唐古特文官。前藏员额三人,为噶厦办事处秘书;后藏员额不定,佐大卓尼办理交际等事项。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唐朝少府监铸钱监次官,置一至二员,以所在州府上佐判之。
官名。清末盐政院之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八月设。佐盐政大臣掌理盐政。额一人。十一月裁。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广西等省设有,系土县之长官。正七品。管所属之县事,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广西省置四人:百色厅属上林一人,庆远府属忻城一
官名。战国楚置。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文字中有此官名。
官名。即汾祠令。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八月八日公布的《交易所监理员规程》规定,凡设有交易所地方,置交易所监理员若干人,由实业、财政两部派充。监理员承实业、财政两部部长之命,依照《交易所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支散军粮、验军户实给、均军户差役、劝农耕种,禁杀牛马,禁贩私盐和酒等。其佐官有副使,正七品。见《金史·百官二》。
东汉至隋、唐对中央中枢官署尚书台 (省)、中书省、门下省、御史台等的简称及其合称。1、指尚书台。汉代禁中也称禁省,又称省中;尚书称中台,其办公之处在禁中,故称台省。2、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的统称。唐
官署名。元朝置。掌各冶采金炼铁,榷货以资国用。世祖中统二年(1261),置景州铁冶提举司。至元十四年(1277),增置檀州提举司。成宗大德五年(1301),併檀、景两州三提举司为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