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法院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改译经院置,属鸿胪寺,掌翻译佛经。
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五年(公元980年)置译经院,八年(公元983年)改为传法院,属鸿胪寺。所掌为翻译经卷,润色文字。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改译经院置,属鸿胪寺,掌翻译佛经。
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五年(公元980年)置译经院,八年(公元983年)改为传法院,属鸿胪寺。所掌为翻译经卷,润色文字。
出仕做官。《论语·雍也》: “季康子问: ‘仲由可使从政也与? ’”
外交官名。北洋政府始设于驻外使馆,国民党政府沿置,与参赞或秘书共同掌理机要文书和调查报告事项。
官署名。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至肃宗至德二载(757)改原刑部而置。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曾改原刑部属部之总部而置。次年改于刑部下置十二清吏司,遂罢。官署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刑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其前身为行政会议。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九月,熊希龄内阁组成后,秉承袁世凯的意旨,拟用废省的办法来扩大中央集权,十一月五日特电各省派员来京参加地方行政会
“提督学政”之别称。郡提督学政,参看“学政”条、“提督学政”条。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号,大通三年 (529)定制后,改拟伏波将军等号。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宣抚司之职官。位宣抚使之下,协宣抚使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五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
官名。北宋群牧司长官,以枢密使或副使兼任。参见“群牧司”。
指俸六百石以上的官吏。《汉书·景帝纪》:“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铜印墨绶的官吏皆六百石以上。《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令司隶校尉、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已上理状尤异者各一人,与计(吏)偕上。
官名。唐朝始置,为节度使、观察使、都团练使所属幕僚之一,无定员。掌参议谋划。文宗开成四年(839)废。元帅、都统又有行军参谋,参预军中机密。宋朝为参谋官或参谋军事之简称,系都督、宣抚使、安抚使、制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