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①官名。周朝置。一指方伯,即一方诸侯之长。《礼记·王制》: “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左传·哀公十三年》: “王合诸侯,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伯合诸侯,则侯率子男以见于伯”。又指有司官吏。《大盂鼎铭》: “尸司王臣曰伯”。②爵名。周朝五等爵第三等。《礼记·王制》: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三国魏元帝咸熙元年(264)复五等爵,定诸伯地方六十里,邑千二百户,位一品。晋朝始对立国建官食封邑之伯爵加“开国”之号。晋武帝咸宁三年 (277)定爵制,规定大国次国继承封王之支子为伯,不置军,官属减公侯国。南北朝、隋、唐、宋、金皆置,唐朝以后实际多不食封。有开国伯、开国县伯等名号。参见“开国伯”、“县伯”。明朝置为三等爵第三等。清朝为九等世爵第三等,分四级: 一等伯兼一云骑尉、一等伯、二等伯、三等伯,叙为超品。乾隆十四年 (1749) 追加美名,以为伯号,如敦惠伯等。


1、官名。古代管领一方的长官。《礼记·王制》:“千里以外设方伯……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注:“殷之州长曰伯;虞、夏及周皆曰牧。”

2、爵位名。古代五等爵位的第三等叫伯。五等爵位即公、侯、伯、子、男。晋以后多以县名为伯号,而实际并无封地。清朝则废除县号而以美名代之。见《礼记·王制》,参看“五等爵”条。

猜你喜欢

  • 典农校尉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元年 (196),曹操置,掌屯田事务。职掌及僚属同典农中郎将,唯任稍低,郡国大者置中郎将,小者置此,秩比二千石。三国魏沿置,六品。元帝咸熙元年 (264) 罢诸田官,遂改任太守。吴诸

  • 河南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河南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河南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河南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燕山右等四卫,牧马千户

  • 海丞

    官名。西汉属少府,员一人,主海税。官员。汉朝设此官,掌管海税。《汉书·平帝纪》元始元年:“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注:“师古曰:海丞,主海税也。”

  • 便宜从事府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军官。其主官称便宜从事,在军事行动中有随宜处置之权。

  • 副院长

    官名。清末新设内阁法制院及弼德院之副长官。佐院长掌院务。详“法制院副院长”、“弼德院副院长”。

  • 骅骝厩令

    官名。亦称骅骝令。三国魏置。掌饲宫廷用马,隶太仆。西晋沿置。皆七品。东晋以后常省太仆,遂改置骅骝厩丞,隶门下省。北齐所置称骅骝令。官名,也称骅骝令,三国魏置,属太仆,掌饲养宫廷用马。西晋沿置,东晋省太

  • 崇玄馆

    官署名。唐玄宗天宝二年(743)改崇玄学置,改博士曰学士、助数曰直学士,置大学士一员,以宰相为之,领两京玄元宫及道院,德宗贞元四年(788)罢大学士。

  • 司金中郎将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中曹操置,三国魏沿置。掌冶金等事,典作农战之具。洪饴孙《三国职官表》列为四品。三国蜀亦置。见《三国志·王惰传》、《张裔传》。官名,东汉献帝年间曹操置,三国时魏蜀

  • 私人

    卿大夫属吏。即家臣。《诗经·大雅·崧高》:“王命傅御,迁其私人。”毛亨传: “私人,家臣也。”

  • 平章政事

    初为宰相的职衔名义。唐太宗贞观八年(634) 诏李靖“每三两日至门下、中书平章政事”。渐演为官名。金朝尚书省置二员,从一品,与左、右丞相同为宰相,掌丞天子,平章万机。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 中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