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纲司
见“催纲官”。
见“催纲官”。
官名。清朝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杭州织造官员,由司员内奏简。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侍卫班领”。
官署名。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农林部,掌管全国农事行政。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九年(1139)置,掌修实录。设提举一人,以宰相兼任; 修撰同修撰、检讨无定员,检讨以秘书省官或他官兼任。官署名。宋置,掌修实录。详见“国史院”。
官名。北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置,以三品以上官充任。三品以下官领其事,则称管勾或权判。
见“总理衙门章京”。
见“汴河堤岸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司寤氏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司寤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司寤氏”。
官名。隋文帝开皇(581—600)初,改尚书都令史置,员八人,正八品上。唐朝沿置,员六人,从七品上。掌受事发辰,察稽失、监印、给纸笔。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亦置,正八品。金朝置四人,正
官名。清朝海关行政长官。康熙二十三年(1684)始设海税监督。道光二十二年(1842)后,凡通商口岸设海关,并设海关道管理,亦称海关监督。掌水陆通商货税之职。分专设监督与关道分理。隶南、北洋大臣或本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