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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少卿

官名。北魏始置,为光禄勋副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四品上。北齐置为光禄寺次官,员一人,四品上。历代沿置,亦称“光禄寺少卿”。隋初置一员,正四品上,炀帝增为二员,从四品。唐因之,从四品上。高宗、武则天时曾随本寺改名司宰少卿、司膳少卿,寻各复旧。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不预寺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成为职事官,置一员,正六品。南宋随寺省。辽朝改名崇禄少卿,为南面朝官。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三员,二十三年改一员,二十四年改二员,仁宗延祐七年(1320)定置二员,从四品。明朝置二员,曾随本寺改名光禄司少卿,寻复旧。明初正五品,洪武八年(1375)改从四品,建文(1399—1402)中改正四品,寻各复旧。清初置满一员、汉二员,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满、汉各一员。初满、汉军员正四品,汉员正五品,顺治十六年(1659)改皆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随寺省。参见“光禄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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