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迎主簿
官名。北齐置,为州、郡、县属官,与光迎功曹同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位在同级主簿上。南朝陈诸州亦置,任此职者能优先入仕。
官名。北齐置,为州、郡、县属官,与光迎功曹同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位在同级主簿上。南朝陈诸州亦置,任此职者能优先入仕。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税务处的副长官。见“税务处”。
官名。汉朝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主簿书。官名,汉置,为司隶校尉属官,掌簿书。见《后汉书·百官四·司隶校尉》。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之。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分置左、右,皆正三命。协助宫伯中大夫、小宫伯下大夫掌管宫庭、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事宜。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废。
见“算学”。
官署名。民国二十五年改盐务署为盐政司,掌盐政等事。参看“盐务署”条。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原置盐务署,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改为盐政司。管理盐及硝磺的产制收储及运销。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
官名。唐朝卫尉寺武器署次官,置二员,正九品下。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殿前都点检司武器署置,位提点、令下,从七品。
官名。唐宣宗大中五年(851)大都督府置一员、中县户满三千以上置二员,与佐、师掌分行检察州、县之市。
官名。理匦使和知匦使省称。
官名,三国魏置,兼行御史大夫事,掌察举非法。《三国志·魏书·袁涣传》:“魏国初建,为郎中令,行御史大夫事。”
监所职员名。北洋政府时期的县监,基本上是沿自清代的旧式监狱,惟改管狱官之名为管狱员。其职任是在县知事的指挥下掌理监狱事务,受各该省巡按使、高等审判厅长、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及其他依法令有监督权限官吏的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