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分
封爵名。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天命年间,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礼遇优异,叫做八分。后定封爵,清宗室贝子以上的都入八分。参看。《清会典》。
清代区分封爵地位的用语。其制起于天命年间,其时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各置官属。凡朝会燕飨,礼遇优异, 赏赉必均, 称为八分。后定封爵,贝子以上均入八分,镇国公与辅国公有入八分与不入八分之分。不入八分镇国公为宗室十四等封爵中的第九等,不入八分辅国公为第十等,分别低于镇国公与辅国公两等。
封爵名。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天命年间,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礼遇优异,叫做八分。后定封爵,清宗室贝子以上的都入八分。参看。《清会典》。
清代区分封爵地位的用语。其制起于天命年间,其时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各置官属。凡朝会燕飨,礼遇优异, 赏赉必均, 称为八分。后定封爵,贝子以上均入八分,镇国公与辅国公有入八分与不入八分之分。不入八分镇国公为宗室十四等封爵中的第九等,不入八分辅国公为第十等,分别低于镇国公与辅国公两等。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任用官员之方法。指不拘流品,越等破格任用贤才之例。凡经博学宏词、经济特科、考廉方正等特科选拔,以及会推、保举荐擢之人才,均属此例。
官名。金置,为路总管的主官,见“路总管府”。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兵部官属移往北京。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其属司务厅,司务一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法吏司,各郎中一人,职方、车驾二司各员外郎一人,
官署名。唐朝宰相“共议国政”之所,即中央政府最高议政决策机构。它直接对皇帝负责,承受皇帝旨意,提供决策,颁发诏令。唐初,为真宰相——三省长官“共议国政”之所,非三省长官不得入。随后,以他官加“参知政事
司勋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名,辽朝置,掌监察。见《辽史·百官志一》。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始置,属丞相府,东汉改属太尉府。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决曹主罪法事。
几指案几,杖为手杖。老人居则凭几,行则凭杖,古时用以表示敬老。汉朝皇帝常以几杖赐予年老重臣以示尊荣。《汉书·孔光传》:“赐太师灵寿杖,黄门令为太师省中坐置几,太师入省中用杖。”两晋南北朝沿袭此制。
官名。金宣宗兴定四年置,为检察司长官,掌检察支散军粮、验军户实给,均军户差役等。见《金史·百官二·京东西南三路检察司》,参看“检察司”条。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寝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改正八品,为司灯之佐,协掌灯油火烛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金都设此官。正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