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记室曹
公府诸曹之一。东汉公府置记室令史,掌章表书记文檄。三国时单称记室。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记室参军,南朝宋以后以记室为公府诸曹之一。《宋书·百官志上》说:“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南齐公府与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均置记室参军,北周大丞相府与都督中外诸军事府亦置记室参军。
公府诸曹之一。东汉公府置记室令史,掌章表书记文檄。三国时单称记室。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记室参军,南朝宋以后以记室为公府诸曹之一。《宋书·百官志上》说:“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南齐公府与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均置记室参军,北周大丞相府与都督中外诸军事府亦置记室参军。
官名。居室是汉代宫内房屋的管理机构,武帝时改为保宫。居室设令及丞,掌管宫内房屋,也管理囚系在宫内房屋中的罪犯。
官名。清末理藩部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典刑六司各置主稿一至二人为佐官,由郎中、员外郎、主事充任。参见“理藩部”。
官名。简称巡按。明清都察院专差御史之一。明洪武十年(1377)始派监察御史出巡地方。以后定制北直隶设二人,南直隶三人,宣、大一人,辽东一人,甘肃一人,十三省各一人。监察御史虽官仅七品,但出为巡按,名曰
官名。简称江南司员外郎。①清朝户部江南清吏司之副长官。佐理司务。然而亦有受堂官指派主稿或掌印,实领司事者。设满洲三人,汉一人,皆从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清初刑部江南清吏司副长官。顺治元年
官名。都水台属官。东晋置六人,南朝宋、齐一人,梁八人,亦称河堤谒者。北魏亦置。官名。西晋时都水使者的属官有河堤谒者,东晋省其官,另置都水谒者,其地位在都水参军之下。
官名。《考工记》说:“刮摩之工,玉楖雕矢磐。”北周置雕工中士,正二命;雕工下士,正一命。掌刮摩雕琢的工艺,属冬官府司金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一命。散官名。北魏有监淮海津都尉,秩从九品上。北周置淮海都尉以为散官,秩从九品上。
1、屯垦编制单位机构。《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2、屯田部的省称,为工部所属四司之一。
丞相、三公以至州郡等官署所属各职事机构统称。所置曹多寡不同,各有主事,曹置掾(史)。1、加官的一种,又称“左、右曹”。入禁中,常侍左右,掌平尚书奏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始置,为枢密院承旨司长官,总领诸房公事。后用枢密院吏递迁。神宗熙宁三年(1070)复用士人充任。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五品,领枢密院事务及承旨司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