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北炮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二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炮”。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二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炮”。
官署名。清朝都察院所属之办事机构。初名司务厅,后改经历厅。掌董察吏胥。乾隆六年(1761)与都事厅分工后,分办吏、户、刑部关涉事件。设经历,满、汉各一人,正六品,掌厅事。下设印房、稿房、火房、承发科、
官名。明朝都察院长官。洪武十四年(1381)罢御史台置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俱正二品。掌纠劾百官,辨明冤枉,提督各道监察御史,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后有以尚书,侍郎等官加都御史或副都御史、佥都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 《周礼》司谏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掌考察民庶的德行道艺,辨其能任于国事者,下设司谏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类名。太平天国对正职官以外办理各种具体事务的官员称为杂职官,分为朝内杂职官与军中杂职官两种。这类官员人数众多,各以其所主工作命名,其官称只表示工作性质而不表示官阶,所以须表明职同某官,如职同检点、指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六品上。官名。北魏置,六品上,掌管文书等事。见《魏书·官氏志》。
见“城门吏”。
官名。也写作“辩铜令”,辩通辨。汉设此官,属水衡都尉,负责鉴别铜质好坏,为铸钱用。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
监狱名。宋代附设于司理院的监狱。参见“司理院”。
唐朝中央官署轮番上下的部分吏职,以流外官充任,经若干考限,一般可入流为低级品官。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初年仍沿用清末旧制,于绥远设绥远城将军,主要管理军政和蒙旗事务;民政方面属山西省兼辖。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七月六日公布《都统府官制》后,改绥远城将军为绥远都统,与热河、察哈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