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典学从事

典学从事

官名。三国魏、蜀皆置。属州刺史,管理州内诸郡学校、时节祭祀等事。晋朝沿置。《三国志·谯周传》: “蒋琬领刺史,徙为典学从事。”《资治通鉴·晋武帝泰始八年(272)》有典学从事何旅,胡三省注: “典学从事,典学校及部诸文学掾。汉诸州刺史有孝经师,主监试经; 月令师,主时节祭祀。魏、晋合其职为典学从事。”


官名,三国魏蜀皆置,为州刺史属吏,掌管州内各郡学校及时节祭祀等事。《三国志·蜀书·谯周传》:“建兴中,丞相亮领益州牧,命周为劝学从事……大将军琬领刺史,徙为典学从事。”汉朝各州刺史有《孝经》师,掌监试经;有月令师,掌时节祭祀。魏晋把二者合并为典学从事,掌二者之职事。《资治通鉴·晋武泰始八年》注:“典学从事,典学校及(本)部诸郡文学掾。”

猜你喜欢

  • 学习检事员

    官名。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掌检察民、刑事案件,相当于见习检察官。

  • 国防部预算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国防经费的预算、决算及审核等业务。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 织染令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为少府监织染署长官。唐初为织染方令,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去方字,为织染令,置一员,正八品上,掌供皇帝、太子、群臣冠冕等,辨其制度而供其职。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

  • 鸿德苑

    汉苑名,有令一人,俸六百石。主鸿德苑。见《后汉书·孝桓帝纪》。

  • 守丞

    1、官名合称,即郡守和郡丞。2、代理郡守的郡丞。即居郡丞之位,而行郡守之职。《汉书·陈胜传》:“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不胜,守丞死。”注:“师古曰:守,郡守也。令,县令也。守丞,谓郡丞

  • 陆军镇监监长

    官名。清末陆军各镇监狱长官。光绪三十四年 (1908) 设。每监一人,四、五品不等,以协参领或正军校充任。承本管长官掌管监狱一应事务。

  • 奉宸苑总理大臣

    官名。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主管官。乾隆十四年 (1749) 设。由皇帝于大臣内特简,无定员。总理皇家苑囿及本苑职官迁授升除之事。

  • 三台

    ①三公别称。《后汉书·杨震传》: “都讲取鱼进曰: ‘蛇鳝者,卿大夫服之象也。数三者,法三台也。’先生自此升矣。”《太平御览》卷二○六引《春秋汉含孳》: “三公在天为三台。”②官署合称。汉晋指尚书台、

  • 边候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负责边境侦察敌情的小吏。《韩非子·说林上》: “子胥出走,边候得之。”

  • 导客舍人

    流外官名。唐置,属太子内坊,员额六人,秩流外五品,主序导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