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典属清吏司

典属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典属司。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理外札萨克各部、旗之疆界、封爵、设官、会盟、屯戍、驿递、互市及蒙藏等喇嘛之事,并办理与俄国、廓尔喀之交涉、入贡及贸易等项事务。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录勋司设; 二十九年改旗籍司为典属司,改原典属司为旗籍司,遂为定制。以郎中满洲、蒙古各一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主事、笔帖式、经承、贴写书吏等吏员佐理司务。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理藩院部。


官署名。清置,属理藩院。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置柔远司,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分为前后二司,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改柔远后司为旗籍司,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改为典属司。掌外蒙古、青海蒙古,西套蒙古和新疆金山、天山之间各部旗疆域、封爵、会盟、军旅、驿递及蒙藏各地喇嘛之事;并掌俄商来恰克图贸易等事。设郎中满、蒙各一人;员外郎满二人,蒙古六人,主事满、蒙各一人;笔帖式满四人,蒙古六人;经承一人;贴写书吏二人。

猜你喜欢

  • 鞮译

    翻译官。《文选》南齐王元长(融)《曲水诗序》:“匦牍相寻,鞮译无旷。”

  • 左员外侍郎

    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参见“员外散骑侍郎”。散官名。晋武帝时始置员外散骑侍郎, 常侍从皇帝, 北魏沿置。北周设左右员外侍郎以为散官,秩正三命。

  • 制勘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根究推勘诸路公事。

  • 本班尽先前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丰九年(1859)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因依成交纳实银而又称为银捐。其选用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新班遇缺。序补五缺一周,先用新班遇缺先三人,然后新班遇缺及各项

  • 廷尉评

    即“廷尉平”。官名,西汉置,掌平审诏狱。详“廷尉平”条。

  • 智部卿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智部长官,置一人,居司政下。

  • 左司郎中

    官名。唐太宗贞观二年(628)置,员一人,从五品上,为尚书左丞副贰,协掌尚书都省事务,监管吏、户、礼部诸司政务,举稽违、署符目、知直宿,位在诸司郎中上; 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左承务,咸亨元年(6

  • 金吾卫

    官署名。唐置,分左右,掌宫禁宿卫、京城巡警等。设上将军、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其下属官员有兵曹参军事各二人(掌翊府、外府武官,兼掌猎师)、骑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之事)、胄曹参军事各

  • 司农寺卿

    官名。即“司农卿”。官名。汉有大司农,至南朝梁陈与北魏始称司农卿,北齐称司农寺卿,为司农寺的长官,历代沿置。唐制司务寺卿一人,从三品上,总领本寺所属诸监与诸司,监督出纳。明代废。

  • 宣抚司同知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宣抚司之职官。位宣抚使之下,协宣抚使掌司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五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