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给署
官署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由钩盾署改置,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隶太府监。置令、丞、直长等职。
官署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由钩盾署改置,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隶太府监。置令、丞、直长等职。
即“榜式”。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汉书·刘向传》有“章交公车,人满北军”之语,注引如淳说:“《汉仪注》:中垒校尉主北军垒门内,尉一人主上书者狱。上章公车,有不如法者,以付北军尉,北军尉以法治之。”东汉废。
官名。秦置,属詹事。西汉沿置,为私府长副职。成帝鸿嘉三年(前18)因詹事省,并属大长秋。官名,秦汉皆置,为皇后属官,掌佐令主中宫币帛钱财等。参看“私府令”条。
清朝官缺之一。以宗室人员充补之官员专缺。有宗人府监察御史及理事官以下,笔帖式以上各缺; 有从各部院衙门司官满官缺中改定之诸缺。凡宗室京堂以上得用满洲缺,惟内阁侍读学士之缺除外。外任道员以下官不授宗室,
官名。北魏置。鲜卑语称兄为阿干,故此职带有自部落联盟时期遗留下来的痕迹。是皇帝身边的亲信侍从,随其出猎、征伐。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无此职。参见《魏书·昭成子孙列传》。
汉代以谷粟为任官的俸给,故以石数多寡来表示官级的高下。自万石、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六百石、比六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百石以至斗食,共分十六级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隶门下省,由给事中领之,掌关报文书之事。
官名。西汉置。《汉书·宣帝纪》:“东织室令史张赦使魏郡豪李竟报冠阳侯霍云谋为大逆。”东织室属少府,主作郊庙文绣之服,令史当为其职吏。官名,汉置,为少府所属东织室令的佐官,佐令掌织作文绣郊庙之服。《汉书
官文书名。北宋前期,宰执、亲王有所陈请,例颁手诏答复,由翰林学士撰写。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后,赐文臣太中大夫、武臣观察使以上,用手诏及批答。徽宗时又有御笔手诏,由皇帝亲笔撰书付外。
元代汉军军户名。见“汉军(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