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廉处
官署名。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由本部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掌理收纳户部拨银及山东、安徽、福建、河南、山西等省解部银,并支给官员、吏役,以供养赡。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署名。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由本部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掌理收纳户部拨银及山东、安徽、福建、河南、山西等省解部银,并支给官员、吏役,以供养赡。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王平传》:“延熙元年 (238),大将军蒋琬住沔阳,(王)平更为前护军,署琬府事。”官名,三国蜀置,掌护诸将军。《三国志·蜀书·王平传》:“延熙元年,大将军将蒋琬住沔阳,平更
汉朝官秩等级名,该秩级官俸月谷三十七石,西汉时有郎中等,东汉时有曹掾,五官郎中,灌谒者郎中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汉代粟石品级中的第十二级。西汉时光禄勋所属的郎中属之,东汉同
官署名。隋始置,为兵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都官郎中一人,从五品上; 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俘隶簿录,给衣粮医药,而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右奉宸卫中郎将置,设二员,正四品下,掌供奉侍卫,佐上将军职; 有口敕,声不下闻者,则宣告。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
官署名。明朝工部及各布政使司皆置,各设大使一人(工部所属正九品,布政司所属从九品),副使一人(工部所属初为二人)。掌造戟、节、角、锣、刀、盾、弓箭等。官署名。明置,属工部。掌造作军器。设大使一人,正九
官名。民国北京政府时期设此官,为特殊区域中的军事长官,以将官充任,由大总统选择任命。在无都督的省份,直属中央,有节制全省军队之权;在有都督的省分,则有节制该管区域内军队之权,但应随时商承都督,并呈报中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引礼舍人,员额三人,后裁去二人,掌按对宾客,赞相威仪。
又译札野。金朝军事将领的勤杂服役人员,选勇敢及家庭富有者充任。元朝亦沿此制。
清朝军机处术语。军机处将下发之奏折抄录副本后,由值班章京将本日所接各直省原折各归原函,缴还内奏事处,以便分别退还原具奏之人,称“交折”。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掌烧变丹粉,以供绘饰。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改隶将作监。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烧变丹粉,以供绘饰墙壁之用。设监官一人,以内侍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