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统计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内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内政部组织法》规定,掌下列事项;一、人口统计事项,二、土地统计事项;三、民政、警政、礼俗统计事项;四、统计材料的编制及刊行事项;五、统计人员的训练及考核事项;六、关于其他内政统计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内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内政部组织法》规定,掌下列事项;一、人口统计事项,二、土地统计事项;三、民政、警政、礼俗统计事项;四、统计材料的编制及刊行事项;五、统计人员的训练及考核事项;六、关于其他内政统计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金朝地方统军机构。置于辽阳府。海陵王天德二年 (1150) 改为本路兵马都总管府。参见“兵马都总管府”。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51年)七月十九日公布的《库伦办事大员公署章程》规定,其职权是:“总监视外蒙古自治官府及其属吏之行为”。办事大员直接办事区域,与清代库伦办事大臣所辖相同,即以
官名。西汉置,《史记·仓公列传》记齐国有北宫司空,为主后宫罪人之宫。
官禄等级。《史记·秦本纪》: “遂复三人官秩如故。”官职和俸禄。《史记·秦本纪》:“遂复三人官秩如故。”《荀子·王霸》:“百官则将齐其制度,重其官秩。”
官署名。辽朝南面京官。总领上京路财政、赋税等事。与东京户部司、中京度支司、南京三司、西京计司合称五京计司。置盐铁使、副使、同知、判官等职。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儒学类科目。开元二年(公元714年)诏举,崔侃等二人及第。
官名。清置,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清档房”。
汉初王国置博士,掌通古令。景帝中五年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官名。西汉置,由王国自行辟除。《汉书·景十三王传》记“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前二年(公元前155年)立,修学好古,实事求
东宫属官。秦、西汉隶太子太傅、少傅,东汉隶太子少傅,秩四百石。值宿东宫,职比郎官,无员额。别有“太子中庶子”,侍从太子左右,位在其上。三国因之,魏五品。两晋员四人,或隶太子詹事,或隶太子二傅,五品。为
官名。唐宪宗元和八年(813)废天威军后,以其军士隶左右神策军,乃置二员,从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