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乘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原兵部车驾司设。掌军台、驿站牌票、贡马各项事宜。辖驿传、销算、配戍三科及捷报处、马馆。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承发官一人,科长三人,科员十八人,录事十二人,以及捷报处总办、马馆监督以下各员,分司各职。宣统二年(1910)撤。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原兵部车驾司设。掌军台、驿站牌票、贡马各项事宜。辖驿传、销算、配戍三科及捷报处、马馆。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承发官一人,科长三人,科员十八人,录事十二人,以及捷报处总办、马馆监督以下各员,分司各职。宣统二年(1910)撤。
官制术语。指服用金印紫绶的官职,尤特指进为金紫光禄大夫。《周书·赵刚传》:“累迁镇东将军、银青光禄大夫,历大行台郎中、征东将军,加金紫阶。”
官署名。南朝陈置。属尚书省吏部三公曹,掌理察冤狱。置令史。
官名。明置,为蕃育署正副主官。见“蕃育署”。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隶司长官,掌罪、戎、蛮、夷、狄五隶及徒者,捕盗贼囚执之事。下设小司隶上士以佐其职,领掌罪隶中士、掌夷隶中士、掌蛮隶中士、掌戎隶中士、掌狄隶中士、掌徒中
官名。汉朝郡国官府属吏。元帝时始置,典一经,秩百石,职掌教化事宜。掌教育之吏。汉代太常所属有五经百石卒史,为太常寺所属吏员。郡国学校中亦置,《汉书·儒林传序》说:“元帝好儒,郡国置五经百石卒史。”则似
选举制度。南宋理宗嘉熙元年 (1237) 罢牒试,凡郎官以上资序监司、知州、通判之门客及姑姨同宗子弟,以及寓居士人,由所在县给公据,依乡试法试于各路转运司,称寓试。宋代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嘉祐元年 (
官署名。北魏置,属尚书省,设北部尚书为长官。管理北边州郡的考课、选举、辞讼等事务,自北方境外归附者亦由其接待。 以北部下大夫为次官,属官有北部长(一说亦为次官,与下大夫不并置)、北部主书郎等。派驻曹中
官名。宋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女官名,汉置。《汉书·外戚传·孝成赵皇后》:“弃所养儿十一日,宫长李南以诏书取儿去,不知所置。”注:“晋灼曰:《汉仪注》有女长御,比侍中。宫长岂此也。”
官制用语。北宋前期,官员带大学士、学士等衔者,于本官俸禄外又给添支钱,若出为外官,再加给职钱。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在京职事官除本俸外,皆有职钱,以寄禄官高下分行、守、试三等给,不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