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委员会分会
军事委员会的分司机构。国民党政府在抗日战争爆发以前,曾在北平、武汉、广州等地设立军事委员会分会,这是最大的区域性军事组织。长官称为主任,一般由上将级军官充任。设有与中央的军事委员会相适应的一些机构,惟人员较少,权力也较小,只能处理一般事务。军事委员会分会存在的时间约二、三年,后被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所代替。
军事委员会的分司机构。国民党政府在抗日战争爆发以前,曾在北平、武汉、广州等地设立军事委员会分会,这是最大的区域性军事组织。长官称为主任,一般由上将级军官充任。设有与中央的军事委员会相适应的一些机构,惟人员较少,权力也较小,只能处理一般事务。军事委员会分会存在的时间约二、三年,后被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所代替。
官名。①秦、西汉高级郎官之一,秩比六百石,位高于侍郎、郎中。给事禁中,宿卫宫禁,出充车骑,常侍皇帝左右,拾遗补缺,参议政事,在郎官中与皇帝最亲近。武帝以后由议郎专职议论,拾遗补缺,中郎仍职宿卫近侍,亦
海关 海事部巡工科洋员,地位在副巡工司之下。见“海事部”。
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官名。三国魏诸州郡置为属吏,八品或九品。官名,三国魏置,为州郡属吏,掌门防。
官名。西周置。《扬簋铭》: “王若曰: ‘扬,作司工, 官司量田。 众司, 众司茨。’”
见“十光将军”。
使职名。唐初于边要之地置军屯防,大者设军,小者设守捉、城、镇,而总领于道。守捉置使以领其属。安史之乱起,诸郡当冲者皆置防御守捉使。肃宗乾元元年 (758)置团练守捉使、都团练守捉使。其后,刺史皆得兼团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省设有,设于县内。无品级。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于云南省浪穹县置一人。
官类名。太平天国前期把爵位与官员等级分为十六等,一等为东、西王,二等为南、北王,三等为翼王,四等为燕王、豫王与国宗,五等为侯,六等为丞相,七等为检点,八等为指挥,九等为将军,以上称为朝内正职官,十等为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收纳皮革、筋角以供作坊使用。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军器监。宋军器监所属机构。掌收皮革、筋角,以供作坊制造军器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