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尚舍奉御。
官名。唐置,属采访使。员额二人,分判尚书六行事及州郡簿书。后改为观察判官。参见“判官”。
以刺史为长官之州。宋朝又称军事州,为六等州之第六等,刺史不赴任者,则以他官判、知,属官有军事推官、录事参军等。辽朝刺史州设刺史、同知州事、录事参军等职。金朝刺史州设刺史、同知、判官、司军、知法、军辖兼
官名,简称司中,西汉末年王莽置,秩比二千石,为五谏官之一,掌谏司过失。详“司中”条。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因天王故友英国牧师罗孝全来天京,特设此职以荣宠之。其职掌为在各国领事官协同下,总理一切外国商人事务,外国人犯亦须交外务丞相与各国领事官审理,由天王裁决。罗孝全离京后此职废。
官署名。① 西晋惠帝所置尚书省六曹之一,设尚书为长官。旋省并左民曹。北魏太武帝始光元年(424)复分置,掌户籍及工官事务。② 西晋分民曹置,为尚书省郎曹之一。东晋省并左民曹。北魏复分置,初属右民尚书,
官名。宋哲宗元祐三年(1088)置,以吕公著为之,位在宰相之上,凡三省及三省与枢密院同取旨事,如边防、大公案、大量支移钱粮、废置州县、特立捕盗赏格、创立更改法令、及一切非常规公事,皆与三省、枢密院同议
官名。即兵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员外郎。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析太府寺别置少府监,始置少府监丞二员为佐官,从五品,掌判监内日常公务。唐太宗贞观元年 (627)复置后定置六员,从六品下。本寺诸署所需之物由其申报尚书省以供给之; 诸
官名。明清光禄寺所属机构珍馐署之副长官。协助署正掌署事。明初设一人,后改为四人,从七品。清朝设二人,俱由满人担任,初制六品,康熙九年(1670)定为从七品。